李卓翰
5月27日
令人髮指的濫權行徑
昨天晚上,我們辦公室的夥伴們,再次來到市府捷運站出口進行短講演說,我們按照過去的慣例經驗,站在在離開捷運站出口約15公尺處開始活動,不料,有幾個捷運站的工作人員開始出來探頭探腦,接著就叫警察來了。
警察先跟我說,你們在這裡演講是違法的,我說,我今天絕對不做違法的事,請你告訴我我違反哪條法令,警察楞了一下說,捷運局的人說你違法,我又跳針一次,說 我今天絕對不做違法的事,請你告訴我我違反哪條法令,
警察居然說,
我不確定你有沒有違法,但在確定你沒違法之前,請你不要進行公開演講
我 : !@%$#︿
我也正式宣告,在鎮暴警察及噴水車沒有出動之前,我每週都會去履行我的公民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