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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總統」出巡 金溥聰「依法」擴權◎新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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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17 12:30
【封面故事】「地下總統」出巡 金溥聰「依法」擴權

國安會秘書長猛打「擦邊球」

國安會是總統的「幕僚」機關,國安會秘書長是總統的「幕僚長」,但金小刀帶著國安局長李翔宙趴趴走,大張旗鼓去掌握情治機關,不外乎是為了「護主」,當然也是要「護己」。

胡佳佳

金溥聰這個國安會秘書長,大動作巡視調查局和警政署。讓人驚呼上任還沒「百日」,怎麼這麼快就應驗上任前很多人對他的預言和擔憂。難不成「金的領導時代來了」,果然是個有權無責的「地下總統」?

如果金溥聰這個國安會秘書長,遇到的總統是李登輝,遇到的國安局長是殷宗文的話,會發生什麼事?

國安會前官員說,那就「絕對不會」發生金溥聰視察調查局、警政署這種事。因為李登輝不會容許有人「毀憲亂政」;殷宗文不會讓人「踐踏」國安局的尊嚴。但是更精準的說法應該是,李登輝不可能找一個,只為讓自己可以「安全下莊」的人,來當國安會秘書長。

幕僚長搶出頭,自認職責所在

國安會組織法第二條規定,國安會議「為總統決定國家安全有關之大政方針的諮詢機關」,「國家安全係指國防、外交、兩岸關係及國家重大變故之相關事項」。法條中的「諮詢」兩個字,明白告訴大家,國安會是總統的「幕僚」機關,國安會秘書長是總統的「幕僚長」,試問幕僚長可以去巡視各機關嗎?

另外,國安會組織法也規定,「總統為決定國家安全有關大政方針,得設國家安全會議及所屬國家安全局」,這一條就是金溥聰幫自己講話的依據。因為國安局是國安會的轄下機關,聽命於他這個國安會秘書長,帶他去視察各個情治機關,哪裡錯了?因此發新聞稿說,他出門視察,是「職責所在」,更是「合憲依法」。

再加上國安局組織法規定,「國安局綜理國家安全情報工作與特種勤務之策畫及執行;並對國防部總政治作戰局、國防部軍事情報局、國防部電訊發展室、國防部軍事安全總隊、國防部憲兵司令部、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內政部警政署、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法務部調查局等機關所主管之有關國家安全情報事項,負統合指導、協調、支援之責」。 因此國安局長李翔宙和金溥聰在去完調查局、警政署後,還要去軍情局、憲兵指揮部……。

情報體系單位,各有自己老闆

該說金溥聰「曲解」法令,李翔宙跟著「矇起眼睛」嗎?

李翔宙做過李登輝的副侍衛長,他有看過哪個李登輝的國安局長,會陪同國安會秘書長出巡?儘管國安局負責「統合」各情報機關的情報,但別忘這些機關都還有自己的老闆,比如說軍情局歸國防部,調查局歸法務部,因此法律明文規定,國安局只有「指導、協調、支援」,沒有管理權,也就是沒有人事權的上下從屬關係。

國安會的確下設國安局,但是秘書長就能管國安局的一切嗎?國安局統合各情報機關要上呈的情資,因此理所當然這些機關也都該歸國安會秘書長管嗎?

其實,國安會除了有金溥聰這個秘書長外,還有主席呢,而這主席就是馬英九總統。撇開總統,自己跑去巡視各個機關,這不是越權是什麼?不過,這樣的指控對金溥聰來說,恐怕太沉重,因為這非常有可能是來自於馬英九的授權。

如果真是這樣,馬英九這個學法的人,恐怕也是汲汲營營在鑽法律漏洞和巧門,這麼一來,當年陳水扁的國安會秘書長邱義仁,操盤選舉似乎就沒那麼嚴重了。李扁馬三位總統比一比,赫然發現李登輝還真是個尊重體制的人。

李登輝主政那十二年,跟每個國安會秘書長很清楚說,不准碰「內政」;跟每個國安局長說,「情」和「治」要分開。如此或許會弱化對政敵的掌控,但卻是尊重「體制」和「民主」的表現。

情資爾虞我詐,爭取關愛眼神

當年的國安局,認真於國際情報的蒐集和統整;當年的國安會,也根據這些情報認真提出戰略和策略給總統。國家安全,某種程度奠基於國際情勢,一旦對美日不夠瞭解,做出錯誤決策,將置國家於險境。

而什麼叫做「情治分離」?以太陽花學運為例,太陽花的組織和之後要做什麼,這是情報,是國安局的事。至於要怎麼處理,甚至是對付太陽花,這是治理,則是警政署的事。大家分層處理,看總統決定怎麼做。

李登輝時代,能跟他「直接」報告的情報機關,只有國安局長一人,因為他負責所有情報的統整。陳水扁時代,則變成調查局長也能向他報告;這一點馬英九也照做。各機關為了爭取關愛眼神,大家不會在情報協調會議上將情報「完整」說出,讓國安局長一人去獻寶。

當情報機關都能去跟總統報告後,不僅造成國安局這幾年的情報權威大受挑戰,更凸顯總統一定要「很會」判斷和分析情報,不然國家處境堪憂。

護主防被清算,把人民放一邊

殷宗文和丁渝洲,是台灣史上「唯二」當過國安局長,也做過國安會秘書長的人。跟這兩個人共事過的人都說,殷宗文比丁渝洲「強勢」很多。但儘管殷宗文很強勢,國安會秘書長任內,他從沒去視察過任何一個機關;國安局長任內,他也一定先跟總統報告,之後才會去「告知」國安會秘書長,因為他的老闆是總統。

別忘了李登輝主政那十二年,正是「威權」體制過渡到「民主」的敏感時刻。期間,國安局還曾有段「黑機關」的歲月,殷宗文怎沒自己擴權呢?難不成殷宗文不懂權力的奧妙?

法律的確沒有明白規定,國安會秘書長「不可以」去視察各個情報機關;但是也沒有說「可以」。

國安會前官員感嘆說,用「法無規定不可」去推論國安會秘書長視察各個和國家安全有關的機關「合憲依法」,根本就是擴大解釋,而且是在打「擦邊球」。

國家大政如果常常打「擦邊球」,人民就要自求多福。像是越南排華暴動剛發生時,國安局有把情資往上呈,總統和國安會秘書長卻沒太重視,反倒是先處理「自己」綠卡的誇張情事。當總統以「自己」為出發點時,「人民」的權利很容易會被放在後面。

馬英九任期還有兩年,金溥聰這麼大張旗鼓去掌握情治機關,不外乎是為了「護主」,當然也是要「護己」。如何掌握資訊,讓國民黨年底不要選得太難看;就算選得不太好看,也要防止國民黨內清算和逼宮,這是馬金現在很在乎的事。
只不過馬金忘了一件事,那就是好好檢討為什麼國民黨會選情低迷?為什麼當年的「萬人迷」會變「眾人嫌」?就怕他們檢討半天,最後結論還是「你不懂我的心」。●


嚴審監院人事案 綠營鎖定張博雅等7名「馬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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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民進黨團認為馬英九總統的監察院人事提名有政治酬庸之嫌,揚言祭出「嚴審」;除對監院人事審查提出復議外,並準備設計問卷給監委被提名人作答。據悉,綠營已鎖定包括監察院長被提名人張博雅在內的7名「馬友友」,不排除杯葛議事。


據悉,綠營已鎖定包括監察院長被提名人張博雅在內的7名「馬友友」,不排除杯葛議事。(資料照,記者劉信德攝)

若藍營黨意凌駕專業 蔡其昌:民進黨有72變

民進黨團幹事長蔡其昌受訪時說,黨團已在上週的考試委員審查中釋出善意、未使用杯葛手段,但馬英九提名的監委人選中,許多都是在去年9月政爭中「護馬有功」的人,酬庸意味濃厚。他嗆聲,若國民黨執意以黨意凌駕專業,民進黨將使出「七十二變」,不排除在監委審查中杯葛議事。

據媒體報導,民進黨團已鎖定7名「馬友友」,除張博雅外,還包括前公共工程委員會主委范良銹、前食品藥物管理局長康照洲、前原民會主委章仁香、行政院副秘書長陳慶財、監委高鳳仙,及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委員施鴻志等人。

蔡其昌表示,為檢視監委被提名人的行為操守、專業能力及對社會爭議案件的態度及關注程度,將發放問卷給監察院長、副院長及監委提名人填寫。他表示,問卷題目仍在設計中,待議程排定後發送。

綠營不滿監院人事 林鴻池:應循程序反對

對於民進黨可能祭出杯葛手段,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林鴻池受訪時表示,若立法院遲遲不行使監院人事同意權,等於是違憲行為,立法者公然違憲恐站不住腳。他向民進黨喊話說,若對特定監委有意見,應循程序反對,才是民主政治的處理方法。

立法院20日通過考試院正副院長及考試委員同意權投票,不過,民進黨同時對原訂本週進行的監院人事審查提出復議,為監院人事投下變數。林鴻池今天表示,預計週二(24日)在院會否決復議案,監委人事同意權案可能延至7月1日進行。

2014-06-22 20:57

馬的加持!方仰寧鹹魚大翻身 有望變縣市警察局長 網友:幫馬英丸看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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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限期支持方仰寧到滾出台灣,到中國擔任警察局局長!

2014/06/23 11:33:00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全國各縣市的警察局長,即將洗牌進行人事異動。台北市中正一分局局長方仰寧,原本傳出可能被「冷藏」一段時間,但因為總統馬英九6日在警大畢業典禮一席讚美,讓方仰寧「鹹魚大翻身」,一躍成為熱門人選,有機會與多位三線一星高階警官競爭,外放成為縣市局長。

無限期支持方仰寧、支持警察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指出,這次警政署人事異動,台北市預計有2位高階警官可望出線,赴外地擔任縣市警察局長,人選包括方仰寧、中山分局長呂春長、刑警大隊長黃明昭等。方仰寧歷經太陽花學運、反核四等事件後,原本不被看好,現因馬總統一席話,可望改變他的人生,但有高階警官指出,方仰寧若外放,只適合放在藍營執政的縣市。

方仰寧

馬腿集團強暴司法皇后◎王伯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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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腿集團強暴司法皇后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日前舉行記者會,抨擊張瑜鳳被拔除庭長職務是政治清算(劉明堂攝)

國民黨撤銷王金平黨籍案,高等法開庭二審,司法院「庭長任期審查委員會」趕在日前開會審查,在卅四位任期屆滿庭長中,單獨挑出一審兩度判決黨籍案由王金平獲勝的合議庭長張瑜鳳「審查」之,並以七比四表決通過拔掉張瑜鳳庭長職位。消息傳出,驚爆各界,或有人形容司法院此擧是「狎玩」司法,吾人則認為比狎玩嚴重十倍、百倍,簡直是投贊成票之委員集體「強暴」司法皇后,除了討馬主子歡心外,也是對該案二審合議庭的「殺雞儆猴」,這樣子,還敢否認「法院是國民黨開的」?

張瑜鳳原是台北地方法院民事庭庭長,在去年九月政爭時,國民黨奉馬命「鍘王」,撤銷黨籍。王金平會因此連帶喪失不分區立委資格,當然立法院長也被拉下馬,影響至鉅,故向台北地院提「定暫時狀態」之假處分案。

該案經由腦抽籖,分由張瑜鳳任庭長之合議庭審理,裁定假處分案成立。國民黨上訴,高院亦支持地院見解。進而進行確認黨籍存在之實質審判,在一審亦由張瑜鳳庭審理,以現行政黨法並未訂定,規範政黨之相關法律以「人民團體法」為最貼切,故黨員黨籍,如同人民團體之會員資格,應以人團法為依據,故一審判決王的黨籍存在,現正上訴中。

張瑜鳳庭兩度判決國民黨在黨籍案敗訴,固然有其「獨立審判」之法理和心證,但與長期以來「法院是國民黨開的」深入人心刻板印象,有相當的差距,故判決後即有人暗替張庭三位女法官揑好幾把冷汗。事有湊巧,張合議庭陪席法官陳靜茹,四年前發生誤寄未完稿的判決書給當事人,去年被司改會移送法官評鑑委員會,當假處分案一審裁准後,只隔十四天,法評會就認定陳靜茹法官「違失重大」,移送監察院,於今年一月通過「彈劾」,四月司法院職務法庭判陳靜茹「降級改敘」。陳法官固有疏失之處,但較之張通榮、黃世銘等「老虎」都通不過「彈劾」,陳法官豈非被當軟柿子揑?

誰知,更大條的接踵而至。今年各級法院共有卅六位庭長三年任期屆滿,除兩位主動表示欲免兼庭長外,其餘卅四位庭長均提到司法院「庭長任期審查委員會」開會審查。會中十一位委員,對卅三位庭長都沒意見,獨獨「青睞」張瑜鳳庭長,對她是否適合續任進行表決,結果以七比四決定:免兼庭長,和幾年前士林地院洪英花法官,因曾寫文章主張扁案「自始無罪」,被拔掉庭長十分相似。

張瑜鳳被「免兼」庭長案經媒體披露,自然引起在野黨「秋後算帳」的嚴厲批判,懷疑馬的黑手又伸進司法院報「老鼠寃」。部分執政黨立委也大不以為然,指馬或無此歹意,但司法院馬腿們揣摩上意,徒陷馬於不義。連張的直屬長官—–台北地院院長吳水木,也不解張為何無法通過連任。

庭長免兼事小,司法稀微的政治案獨立審判星火,遭到強力水柱澆灌,才是大事。君不見,二十年前時任國民黨祕書長許水德一句直白話:「法院是我們國民黨開的」,千古名言。遠的不說,像扁案審判到一半,居然中途換法官,無罪變重罪,難怪至今還有很多人認為扁並未犯罪,因為沒有程序正義,那來實質正義?

除了「換法官」是奇中之奇外,換誰來審更是天下絕學。諸君猶記得審判馬英九巿長特別費案,引用宋朝「公使錢」和「大水庫理論」的審判長是誰?大名鼎鼎的「蔡守訓」也。而半途扮程咬金,用小案併大案方式,把阿扁國務機要費案「攔截」,然後由無保釋放,改為當庭逮捕羈押,無罪改判重罪的審判長,居然也叫「蔡守訓」。一個法官審判前後兩位擔任總統的貪瀆案,恐天下第一人,台灣大概沒有別的法官了。阿扁在國務機要費案同樣引用「大水庫理論」,蔡守訓卻說不一樣。廢話!一個叫特別費、一個叫國務機要費,文字當然不一樣,但實質內容呢?接下去就前釋後押,判決就無罪變重罪的不一樣了。

林洋港名言:司法像皇后貞操不容懷疑,但事實卻是天差地別。從張瑜鳳免兼庭長的「小事」,見微知著,司法界還是充滿了馬屁精,「政治司法」獨立審判空間還是狹窄得令人窒息,國民黨繼續開法院,忝不知恥和死活。偶有一、二夥計幹部良心理性維護法律尊嚴,就常會被當「白目」,黨同伐異,這樣的政治法院,還有存在和管轄人民的權力正當性嗎?

王伯仁 2014-06-21 10:46
資深記者。主跑省議會及省政新聞廿餘年,對台灣地方自治的演進發展與關鍵人物均有深刻觀察,著有「看千帆過盡~一位省政記者的憶往」一書;退休後仍筆耕不輟,目前亦經常於報端發表精闢評論文章。

國安局自宮 國安會秘書長變情報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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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工法修法 國安會大幅擴權

〔記者羅添斌/台北報導〕國安會秘書長金溥聰到各情治機關視察並聽取簡報,引發擴權爭議,資深國安人士更指出,立法院修正通過「國家情報工作法」及國安局修訂反情報辦法中,對發現有間諜人員並且爭取「反間諜運用」時,增加國安局長要先向國安會秘書長報告後才能進行的規定,已大幅且實質增加國安會秘書長的權力。


國安會秘書長金溥聰。(資料照,記者廖振輝攝)

反間諜運用 須先報告秘書長

國安局昨晚指出,「情報機關反制間諜工作辦法」原有反爭取運用規定,因相關措施可能有違反刑事訴訟法的疑慮,法規命令層級無法解決,因此修正情工法時,工作辦法也配合修正,增加有關反爭取運用的程序。至於報告國安會秘書長、須經過檢察總長、最高軍檢署檢察長同意等,「則是法案審議時各委員討論的結果」。

但資深人士表示,情工法在二○一一年修正時,雖有部分是立委直接提案修正,但許多修訂內容其實都是國安局授意,再由立委代提,包括國安局長要向國安會秘書長報告反爭取運用的部分在內。

情報人員如果遭到中國或是敵國吸收利用,情報機關可以視情況將間諜爭取為我方所用,也就是讓當事人成為「反間諜」。扁政府時期訂定情工法及「情報機關反制間諜工作辦法」時,規定各情報機關在進行反爭取運用時,必須將反爭取運用計畫的專案名稱向國安局「核備」。馬政府則大幅拉高反爭取運用專案的層級,除由國安局「核備」改為「核可」,並要經檢察總長或最高軍檢署檢察長同意外,還增加「主管機關(國安局)於審定核可前,應報告國家安全會議秘書長」的規定。
情報指揮體系 扭曲、混亂

相關人士說,國安局長為「國家情報協調會報」的主席,已有法定職權可以做出決定,卻自失立場,增加要向國安會秘書長報告的規定,這無異是「在國安局長之上,再增設一位全國最高情報首長」,也扭曲、混亂情報指揮體系。

他表示,包括總統府、國安會甚至國安局的高層官員都認為,「實務上國安局長不可能時時刻刻向總統報告進度」,因此才會有向國安會秘書長報告的空間。但國安會秘書長直接掌握間諜案件反爭取運用的個案內容,以及各情報情治單位如何配合反爭取運用,無異是讓國安會秘書單位變成了實質的情報機構。

2014-06-23

司改會︰馬將台灣民主降到中國水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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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金仁晧、周敏鴻/綜合報導〕反黑箱服貿民主陣線賴中強等人下榻諾富特飯店,遭飯店人員踹門強行進入,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長高榮志昨痛批,強行破門而入,已觸犯侵入住宅罪,就算是房東都不可以闖入房客的住居,政府高層為了讓中國官員不聽到任何一句抗議的口號,「將民主水準拉到跟中國一樣低」,讓人不能接受。


民間司改會執行長高榮志。(資料照,記者錢利忠攝)

高榮志也無法認同飯店與警方稱是依據旅館業管理規則「請沒有登記的人離開」說法,他表示,就算飯店要求必須每個人都要登記,也僅是民事糾紛,可進行協調,再怎麼樣也不可能動用警察把人趕走。
律師︰吳育昇住薇閣登記兩人?

律師詹順貴表示,據他所知,全國各飯店、旅館就算多人入住一間房,也僅須一人登記,「不然可以去問吳育昇,看他住薇閣有沒有兩人登記」,為中國「欽差大臣」來台,使自由法治倒退到戒嚴獨裁的階段。

律師邱顯智指出,民眾入住旅館內,就受到居住自由的保障,警方要進入必須有搜索票,而當時警方及飯店人員未受邀請,直接要強行進入,等於侵犯人民私領域,踐踏人權。邱表示,他將和賴中強等人商量,採取法律行動。
法界︰觸犯無故侵入住宅罪

曾任檢察官的律師陳亮佑表示,不論是國安局人員、警察或飯店人員,未經房客同意就擅自破門進入,已觸犯無故侵入住宅罪,若限制房客行動自由,更涉及妨害自由罪,若是執法人員帶頭違法,與白色恐怖無異。

2014-06-26

〈自由廣場〉法西斯正在張牙舞爪◎陳志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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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台辦主任張志軍於6月25日下午來台,反黑箱服貿民主陣線與民主鬥陣的成員6月24日晚投宿諾富特華航桃園機場飯店,準備6月25日下午一點的「全民舉紅牌,停止王張會」行動。但卻傳出入住房間今天早上遭情治單位人員破門的暴力事件。據報載資料,辦理入住登記的賴中強律師不在現場,飯店經理會同國安與警察情治人員破門而入,並要求未辦理入住登記的人員離開飯店。

飯店經理以及國安、警察情治人員在未得到登記入住者賴中強律師的同意下,逕行破門而入的行為,已經涉嫌觸犯刑法第306條第1項的侵入住居罪。首先,依照最高法院69年台上字第1474號判例見解:「旅客對於住宿之旅館房間,各有其監督權,且既係供旅客起居之場所,即不失為住宅性質」,因此,旅社住宿之房間出租給旅客使用,亦屬他人住宅,應受居住安寧的保護。儘管賴中強律師不在旅館房間內,但仍受居住安寧的保護,無故侵入旅館房間者,合致侵入住居罪的構成要件。

有疑問的是,無論是飯店人員或國安、警察情治人員的破門而入,可否主張「有故」,也就是說,有阻卻違法事由?影片中,警方似乎強調現場入住的人員均未登記,所以他們有權破門而入、有權把未登記的人員請出飯店。現行法規中,與旅客住宿登記的相關條文一共有三條:

觀光業旅館管理規則第16條:「觀光旅館業應備置旅客資料活頁登記表,將每日住宿旅客依式登記,並送該管警察所或分駐 (派出) 所,送達時間,依當地警察局、分局之規定。前項旅客登記資料,其保存期間為半年。」

旅館業管理規則第23條:「旅館業應將每日住宿旅客資料依式登記,並以傳真、電子郵件或其他適當方式,送該管警察所或分駐 (派出) 所備查。」「前項旅客住宿資料登記格式及送達時間,依當地警察局或分局之規定。」「第一項旅客住宿登記資料保存期限為180日。」

旅館業管理規則第27條:「旅館業發現旅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即報請當地警察機關處理或為必要之處理。一、攜帶槍械或其他違禁物品者。二、施用毒品者。三、有自殺跡象或死亡者。四、在旅館內聚賭或深夜喧嘩,妨害公眾安寧者。五、未攜帶身分證明文件或拒絕住宿登記而強行住宿者。六、行為有公共危險之虞或其他犯罪嫌疑者。」

諾富特華航桃園機場飯店性質上應該屬於觀光旅館,所以應該只有適用觀光業旅館管理規則的問題。若違反觀光業旅館管理規則第16條規定,依照同規則第43條第1項規定結合發展觀光條例第55條第2項第3款,可處以新臺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但處罰的對象是觀光旅館業,不是入住旅客。依照一般旅館的管理慣例,即便是訂兩間以上的房間,旅館業為顧及客人隱私,往往只要有其中一人出具身分資料進行登記即可,鮮少要求入住的每一位旅客都必須住宿登記。既然登記入住的是賴中強律師,而且登記了兩間,諾富特一開始並未拒絕未登記的旅客入住,即便後來配合國安情治人員的要求臨檢,也應該是要求入住人員補辦住宿登記。豈可以因為入住的旅客未辦理住宿登記,飯店人員自己逕行或會同警察、國安情治人員破門而入,請未辦理入住登記的旅客離開飯店?此例若沒有違法疑慮,所有未來入住旅館的國人或外國旅客以後要小心了,若只有一人辦理一間或數間旅館房間的住宿登記,隨行的伴侶、家人或朋友,只要沒有辦理住宿登記,小心半夜飯店人員或警方的破門而入並驅離飯店!即便實際入住的人數超過房間可容納床數,那也是旅客與旅館業者之間的單純民事糾紛,警察或國安情治人員無權介入。

諾富特飯店因為是觀光旅館,所以原則上是不適用旅館業管理規則的規定。即便要類推適用旅館業管理規則第27條規定,請問有符合第一款至第六款的哪一款情形?也許想像力豐富的警察或國安情治人員會認為,這些人可能符合第6款的情形「行為有公共危險之虞或其他犯罪嫌疑」,有公共危險之虞,殊難想像。好吧,就算要去機場參與「全民舉紅牌,停止王張會」行動,這可能涉及違反集會遊行法第六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不得在國際機場集會遊行。但是他們只是在內部討論啊,又還沒有真正在機場內進行「全民舉紅牌,停止王張會」的示威集會,即便執政者要杜絕在桃園國際機場發生「全民舉紅牌,停止王張會」的示威抗議,也應該是在機場行動,而不是在諾富特飯店。之所以會被破門而入,並不是因為沒有辦理住宿登記,而是因為他們計畫參加在桃園國際機場的「全民舉紅牌,停止王張會」示威抗議!這場破門而入的鬧劇,彷彿讓我們置身於人人自危的白色恐怖時期!

警察或國安情治人員依法行政嗎?絕對不是,在沒有犯罪嫌疑的情況下,他們必須持有搜索票,才能主張破門而入的行為是阻卻違法的行為。因此,在此次諾富特破門暴力事件上,他們一群披著民主外衣、無法無天的權力法西斯,或者說的更精確點,其實只是權力法西斯的爪牙!他們無法律根據破門而入的行為,已經明顯構成刑法侵入住居罪!指使他們恣意侵害人權的執政者,是侵入住居罪的共謀共同正犯!他們讓我們的人權保護指數,急速倒退。套用現在最流行的足球術語,「紅牌」!

(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國際刑法學會台灣分會理事)

◎陳志輝 2014-06-26

踹門風波 前大法官罕見重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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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6月26日 18:36

前大法官許宗力對於張志軍來台,諾富特飯店人員踹門事件,罕見在臉書上重批。(翻攝至:許宗力臉書) 前大法官許宗力對於張志軍來台,諾富特飯店人員踹門事件,罕見在臉書上重批。(翻攝至:許宗力臉書)

中國國台辦主任張志軍來台,入住桃園諾富特飯店,民主鬥陣等團體為阻止王張會進行,派7名成員入住飯店,沒有想到,警方竟陪同飯店人員粗暴破門企圖「強制驅離」,引發風波。前大法官許宗力在臉書罕見重砲抨擊:「親中是自由,但媚中到以那麼粗糙的侵害人權方式,關自己的『壞』小孩禁閉,以維護天朝親差大臣耳根清淨,令人disgusted(噁心、厭惡)。」親近許宗力人仕表示,許宗力一向低調、溫和,會如此高調在臉書上發表談論,皆感到相當意外。(撰文:李詩慧)


甘做中國人走狗?諾富特事件 警署:未破門、未軟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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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政署副署長蔡俊章召開記者會澄清。潘姵如攝

2014年06月26日17:54

針對民主鬥陣團體指控警方陪同諾富特飯店人員粗魯破門、意圖強制驅離,斷水斷糧形同軟禁一事,警政署副署長蔡俊章與航警局長王隆今午召開記者會澄清。警方堅稱,諾富特飯店人員因發現由賴中強登記入住的房間,突有5名訪客上樓,造訪後卻一直在安全梯來回走動,行跡可疑,飯店人員前往了解時,住客又拒不開門,飯店才請警方前往協助,警方強調,由於飯店已向警方辦案,也與住客中止住宿契約,警方才從中協調住客離去,「未參與破門、未接觸住客身體,他們只要開門就能離去,沒有軟禁一事!」

警政署副署長蔡俊章指出, 賴中強等人於6月21日、24日透過電腦網路訂房系統自國外訂房, 25日賴中強等2名民眾到該飯店登記住房後約20分鐘,有5人到飯店自稱訪客上樓,卻於安全梯等多處樓層走動,企圖打開已遭封死的窗戶,疑似為懸掛或空投「台灣前途自已決定」及「先立法再談判」等標語,行為可疑,該飯店總經理及安全主管等人立即前往了解,但該2房內的住客都拒絕開門,飯店因住客拒不開門,恐內部有異常狀況,便商請航警局在1樓執行維安勤務的蒐證人員上樓蒐證,飯店工作人員便強行開門,以瞭解房內狀況。

因住客違反住宿規定,並拒絕出示身分登記,飯店隨後向航警局報案,稱已中止住宿契約,要求他們離去,但住客相應不理,便請航警局派員協助排除,警方遂在飯店人員陪同下,多次詢問賴男等人何時退房,幾經協調下,最後才由警方護送賴中強等人下樓離去。(潘姵如/台北報導)

諾富特事件 陳唐山:破門者開始找律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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諾富特飯店破門事件,陳唐山怒嗆,破門者開始找律師吧。翻攝臉書

2014年06月26日15:59

中國國台辦主任張志軍來台,卻上演諾富特飯店破門闖入房的爭議事件,民進黨立委陳唐山在臉書po文指出,在沒有犯罪嫌疑和立即危險的情況下,上演一齣飯店界史無前例的破門秀,台灣奇蹟再添一樁。陳怒嗆說:「破門者,開始找律師吧!」

陳唐山說,不論闖入房間的是情治人員、警察或飯店人員,他們不但錯了,而且錯得很離譜!政府不要以為「讓」飯店人員撞門就可以卸除侵犯人權的罵名,因為就算撞門者不具公務員身分,他們還是侵犯人權了。

陳唐山強調,本來基本權是人民對國家的請求權,但不只國家,私人之間也可能發生侵害基本權的現象,這就是憲法學所說的第三人效力問題。實務上,是採用民法效力來解決私人之間的侵害行為,也就是說,被侵害者向侵害者求償,不僅合法,更是憲法保障的權利。「破門者,開始找律師吧!」(政治中心╱台北報導)

納稅養雜碎!記者採訪險遭逮捕 警嗆:有採訪證又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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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26 20:16
新頭殼newtalk2014.06.26 林雨佑/新北報導

20140626223335

黑色島國青年總召魏揚等10多人今(26)日下午近4點在烏來新烏路10.2K處,以鐵鍊纏身並封鎖道路,阻擋中國國台辦主任張志軍車隊,因為事出突然,現場並沒有多少記者,而新頭殼記者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後,在採訪過程中卻也遭到警方拉扯阻擋,即便記者亮出採訪證,仍被警察怒嗆「有採訪證又怎樣?」,指揮官甚至還一度下命令逮捕記者。

預計前往烏來瀑布廣場參加原住民研討會的張志軍車隊,在4點左右行經新屋路9公里處,新頭殻記者騎機車尾隨在後卻突然發現前方車隊突然停止,記者加速往前後發現,魏揚等5人把鐵鍊綁在自己身上,坐在地上高喊「特使亂來 人民賭爛」,而鐵鍊一直延伸到兩縣道兩排,等於是把道路都封住,兩邊的車子全都卡住動彈不得。

記者立刻把機車停在路邊,並拿起相機拍攝,從一開始拍攝到魏揚等人被抬到路邊,張的車隊順利通過後都還拍攝得相當順利,不過後來當記者拍攝一名學生高舉標語抗議時,卻突然被旁邊警察一把抓住,記者左手連忙高舉掛在胸前的「立法院記者採訪證(可以進去議場的採訪證)」以及這次採訪張志軍、由陸委會所核發的「北部採訪證」,兩證件上面都有記者的大頭照和名字。

記者多次大聲說「我有採訪證」,但卻湧上更多警察拉住記者的手、攝影包和攝影機,警察還大吼「是誰給你採訪證採訪的!」而記者強調只是拍攝不會妨礙警察,「我有採訪證為什麼要擋我?不要拉我相機」,結果一位警察編號17368警察怒嗆「有採訪證又怎樣?又怎樣嘛!」另一位警察更諷刺地說「採訪什麼東西?」,甚至還有警察質疑「誰給你採訪證的?」

記者和警察繼續拉扯,記者大喊「你們不要妨礙我採訪!」而編號17368警察則用更大聲音量回強「你不要妨礙我執行公務!」,並懷疑記者參與抗議行動,直批「採訪證可以阻礙道路嗎?你回答我啊!可以嗎?可以嗎?可以嗎?」即便記者不斷強調「我沒有阻礙道路,只是在一旁拍而已」,並聲明「如果我有違法請拿出蒐證影帶」,但編號17368警察仍認為記者有參與阻擋行動,並繼續怒嗆多次「有採訪證又怎樣?」一陣混亂中,警察用力拉扯記者身體,以致記者手肘撞到一名警察,該警察立刻怒嗆「你用手肘打我,我都有錄到!」

現場指揮官見狀,甚至還好言相勸,以平和的語氣對記者說,「記者採訪跟庶民一樣,該逮捕的還是要逮捕」。語畢,現場多名警察便不斷上前,試圖扳住記者左手,想要繫上束帶,但該名警察仔細地看了一下記者採訪證後,就沒有繼續動作;記者後來也得以較為順利的情形拍攝抗議學生被壓制在地,被繫上束帶的情形,但仍有一名警察抓著記者的攝影包不放。

全部衝突結束後,記者主動向該指揮官遞上名片,並詢問指揮官單位和姓名,但指揮官不發一語、不願回應。

後來記者騎車往台北市方向前進,騎到保三門口詢問是否有抗議人士被送進來,但警衛室人員正在喝茶聊天,兩名警察則表示不清楚、沒聽說,記者詢問最近的派出所後,並騎到附近的屈尺派出所,派出所警察回應,他們也不清楚情況,但有聽到無線電,抗議人士可能會被送來。

後來在4點50分的時候,激進成員陳威仲先被送進來,隨即魏揚和其他3人也被送進派出所。

在派出所時,一位稍早有在抗議現場的警察還對記者說,「抱歉啦,剛剛場面有點混亂,所以(指拉扯一事)……」,記者趕緊遞上名片並表示「沒關係沒關係,你們這一條我晚一點再來發。」

影片即為記者遭受警方阻擋拍攝時的情形。

台北律師公會:旅館違法 警察亦難脫其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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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諾富特華航桃園機場飯店(下稱諾富特飯店)飯店人員昨(25)天以「Room Service」為名破門進入旅館房間,引發侵犯人權之強烈批評。圖:翻攝影片。
新頭殼newtalk2014.06.26 張永安/台北報導

針對台北諾富特華航桃園機場飯店(下稱諾富特飯店)飯店人員以「Room Service」為名破門進入旅館房間一事,台北律師公會今(26)晚發表聲明指出,觀光旅館業管理規則並非旅館保全得破門而入之法令,且依據依大法官釋字第535號解釋,身為國家機關之警察欲臨檢旅館房間亦不得任意進行,而不具任何強制處分權力之「旅館人員」恣意以確認身分為由強行破門入內,顯然已經違法;他們同時也認為,相關警察或情治單位非但沒有阻止,還限制在場人員之行動及飲食,亦難脫其責。

台北律師公會聲明全文如下:

昨日台北諾富特華航桃園機場飯店(下稱諾富特飯店)飯店人員以「Room Service」為名破門進入旅館房間,並要求賴中強等人全部離開房間之事件,本會基於保障人權之理念,特此呼籲及聲明如下:

一、住居權及隱私權為憲法保障之權利,不得無故侵犯。
憲法第10條明文保障人民居住及遷徙之自由,保障範圍除人民之住宅外,亦包括公共廁所、租用之KTV包廂及旅館房間等當事人得以進行私密活動之隱密空間,而隱私權亦為大法官歷來所承認之憲法基本權利。即使身為國家機關之警察欲臨檢旅館房間,依大法官釋字第535號解釋亦不得任意進行,而應限於已發生危害或依客觀、合理判斷易生危害之處所、交通工具或公共場所方得為之。昨日據報不具任何強制處分權力之「旅館人員」恣意以確認身分為由強行破門入內,顯然違法。

二、觀光旅館業管理規則並非旅館保全得破門而入之法令依據。
諾富特飯店之新聞稿指出,其係依觀光旅館業管理規則第21條第6款規定報請警察機關處理云云,姑不論該規則僅為主管機關對旅館業之管理規則,而非授權旅館業者執行公權力之依據,且旅館業縱得因此通知警察到場處理,到場之警察亦須遵循前揭釋字第535號解釋所揭櫫之原則方得進行臨檢,而依昨日客觀情形顯難認為賴中強等人係於旅館房間內從事任何犯罪行為,諾富特飯店究竟有何權利及法律依據甚至有何必要性破門進入房間,實令人費解。

三、相關警察或情治單位亦難脫其責。
若有警察或情治單位直接參與或指揮諾富特飯店人員破門,不僅嚴重濫權,更有共同構成侵入住居罪之可能。若如報載,實際破門者為旅館保全人員,航空警察局僅於現場「蒐證」而未直接涉入,則職司維護治安打擊犯罪之警察單位,非但未加以阻止,甚至配合諾富特飯店人員限制在場人員之行動及飲食,誠難想像。

綜上所述,本會認為諾富特飯店及相關警察單位於本事件之處理上顯有違法之虞,視人民憲法上之權利如無物,更讓我國得來不易之民主法治形象蒙塵。

激情的客房服務,搶了王張會的焦點!◎遠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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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難想像,一場「客房服務」竟能引爆如此激烈的政治風波。中國國台辦主任張志軍25日首次造訪台灣,踏出65年來兩岸關係的重大一步,並和陸委會主委王郁琦舉辦第二次「王張會」。張志軍此行對鞏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具有深厚意義。

但也就在同一天,反黑箱服貿民主陣線與民主鬥陣入住張志軍和王郁琦召開會談的「諾富特飯店」,後來爆發諾富特員工和疑似政府情資人員、警方在沒有搜索票和房客無犯罪事實的情況下,逕行破門而入,並施予軟禁一天。

如此行徑,頓時引爆社會輿論譁然。

把時間倒回25日中午。當張志軍一行人抵達諾富特飯店時,記者現場觀察,學運領袖林飛帆和陳為廷率領的抗議團體,人數大致不超過30人,聲勢不算浩大。其周圍的警察和媒體記者至少超過抗議學生的一倍以上。

但當諾富特以「關懷房客」名義,予以破門的新聞一出,其引發的社會反彈動能,卻成為社運抗爭團體的強大後盾,蓋過了「王張二會」的政治意義。

對 多數台灣民眾而言,台灣邁入民主化也不過是這25年的光陰。威權時代「白色恐怖」的殘害人權和自由的痛苦回憶,仍深深刻印在諸多人的腦海裡,甚至傳承到年 輕一代;再對照中共政權時不時秀出集權的肌肉,一拳揮向爭取自由民主的異議人士的臉上,多數台灣民眾更加戒慎恐懼,拿著放大鏡審視我方和中共的接觸。

時至今日,舉凡有任何一丁點觸及傷害自由、人權、民主的舉措,尤其又和敏感的兩岸關係連動的,必定如星火燎原,一發不可收拾。2008年底,前海協會會長陳雲林來台所引爆的街頭抗爭,到近日「諾富特飯店客房服務」事件,都依循此糾結複雜的情緒而來。

我政府之執法部門應更有敏感性,在維持秩序與民主法治間,必須拿捏得宜,以免節外生枝。

再回到「王張二會」。此次「王張會」確認,把「人道探視」放入兩岸互設辦事處功能、「陸客來台灣中轉」將進入有關部門研議等兩項進展,將會提升台灣利益,對鞏固兩岸和平具有一定的貢獻。

然 而,端視大部分媒體呈現,「王張會」的成果卻在「諾富特飯店侵權事件」中,燃燒殆盡,幾乎被邊緣化,鮮少人真正在乎會談的效益和影響。烙印在觀眾眼裡的, 卻是執法者為了中共官員抵台,侵害台灣民眾十分在意的自由和人權;更把張志軍千里迢迢、飛了2000公里到台灣,想形塑出友善和善意的形象,全抹成黑臉。

6年了,執法不當的影響,仍衝擊著民眾對兩岸關係的觀感。難道,這是我政府想展現的結果?

作者 / 林琮盛 攝影 / 林琮盛 發表日期 / 2014/6/26

「顧客關懷」與「侵入住居」◎李彥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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諾富特華航桃園機場飯店25日一早在航警局警察的「陪同」,針對已支付全額房價的住客進行破門驅離,嗣後因欠缺破門之法源依據,而於聲明稿中改口此舉為針 對未登記的住客進行「顧客關懷」。全台灣的房東因此群起歡欣鼓舞,因為按照這個前例,將來只要租屋內疑似出現租約以外的「陌生人」,房東便可三不五時要求 警察陪同而後破門而入(依據行政程序法第6條行政自我拘束原則,警方不得拒絕),進行「房客關懷」的溫馨舉動。


(圖片來源:民主逗陣臉書專頁

當然,這樣的說法過於駭人聽聞,畢竟我們身處在「民主的台灣」。不過,即使是面對極端的情形,民主國家的做法似乎也跟台灣有所差異,在去年的State v. Wright(2013-Ohio-4473)一案中,法院的見解便值得提出討論。2012年8月間,俄亥俄州警方接獲了當地機場酒店的報案,當他們到場 時,發現一名住客滿頭大汗並口吐白沫、行動飄忽,最後重重摔倒在房門口以及其他驚恐的住客面前。這位住客被送到醫院,後來也被逮捕。旅館員工當時便要求警 方確認該住客是否造成房內的損失,並開門讓警方進入,警方因此搜出古柯鹼及天使丸(PCP)等毒品,隨後該住客即遭到檢方起訴。而那些被搜出的毒品是否能 成為判決的證據,便成為攻防的重點。

在該案中,不論是一審及上訴法院皆認為,住客沒有放棄他在訂房期間內對於該房內隱私的合理期待,應該受到美國憲法第4條修正案的隱私權保障,他在房外的不 當行為,並沒有結束他的「住客」身分,他在酒店房間內的隱私權限也沒有因此而消解,飯店的員工也不得代替他「同意」警方的搜索。因此,在該住客退房前或酒 店沒有採取積極方式來驅逐該登記的住客前,警方進入該房所取得的所有證據皆不得使用。相關的判決先例更指出,只有在(1)住客退房、(2)住客將鑰匙返還 酒店並且未支付隔日房價、(3)住客自願放棄房間、(4)該登記的住客遭酒店採取積極手段驅逐等四種狀況,才能認定這位已經登記入住並已經支付房價的住 客,已經失去他對於那個房間的「隱私權」。

依據100年台上字4780號判決針對「隱私」的認定,係指「活動者主觀上具有隱密性的期待,且在客觀上已利用相當環境或採取適當設備,足資確保其活動之隱密性,使一般人均能藉以確認活動者主觀上具有隱密性期待,而無誤認之虞者,始足當之」。

根據報導,賴中強律師既已完成在諾富特華航桃園機場飯店的住客登記且付足房價,除非有刑事訴訟法第131條第1項第3款所指有明顯證據足信有人在房內犯罪 且情況急迫的情形,否則其在房內的隱私權皆應受憲法所保障,包括賴律師讓幾位訪客進入房內、授權由何位訪客暫時管理住房。即使是諾富特華航桃園機場飯店一 再強調其乃依據《旅館業管理規則》第27條第5款「旅館業發現旅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即報請當地警察機關處理或為必要之處理:五、未攜帶身分證明文件或 拒絕住宿登記而強行住宿者」,縱然有警察機關介入,這種行政命令位階的規範根本就不足以限制人民的隱私權!

在欠缺犯罪證據,或以前述所提及的外國判決為標準,在賴律師付足兩日房價也未退房、諾富特華航桃園機場飯店只是要求未登記的訪客離開,並未採取積極手段驅 離「已登記住客」的情況下,賴律師等人在該房內的隱私權便未解消,更何況當時房內人員皆已多次強調不開門並緊閉門鎖,不論主觀上或客觀上皆應符合上開法院 判決所揭示的「隱私」要件。基此,飯店人員破門而入的做法,實已觸犯刑法第306條的侵入住居罪,最高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圖片來源:島國前進臉書專頁

更需要注意的是,在場縱容飯店人員破門而入的航警局警員並非毫無責任可言。雖然在場警員並未親自實施侵入住居(破門而入)的舉動,卻有可能是侵入住居罪的 不作為幫助犯!依據《警察法》第2條規定,「警察任務為依法維持公共秩序,保護社會安寧,防止一切危害,促進人民福利」,此條規定是一般判斷警察具有防止 犯罪結果發生的保證人地位規定。在場的航警局警員,不論是在旁待命戒護或手持V8攝影者,依據《警察法》的規定皆有防止犯罪發生的義務,然而在飯店人員違 法破門侵入他人私領域(客房)之時,在場的警員竟袖手旁觀,透過不作為的手段促使犯罪者(飯店人員)完成犯罪行為(侵入住居),依據刑法第30條的規定, 應構成侵入住居罪的不作為幫助犯,並應按照刑法第134條規定,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李彥賦 Jun 27, 2014
(本文作者為已婚男性,婚前曾計畫向監察院申借禮堂舉行婚禮,卻遭太座斷然拒絕;法學碩士,但林益世貪污案一審無罪後,曾投書媒體呼籲沈若蘭不要燒美金,乾脆來燒我的畢業證書算了。目前擔任永社公共關係委員會副主委。)

黑島青遭逮 警阻採訪嗆「有記者證又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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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6月27日00:40
記者採訪險遭逮捕 警怒嗆:有採訪證又怎樣? by 新頭殼newtalk

昨日下午國台辦主任張志軍前往烏來參加研討會,4點左右行經新屋路9公里處突然遭到黑島青魏揚等人擋路,警方立即將現場阻礙交通的抗議民眾逮捕,逮捕過程中newtalk(新頭殼)記者欲拍攝警方對抗議民眾上銬,但卻遭到警方阻攔,甚至被警質還疑他也有阻礙交通,恐嚇要逮捕記者,該媒體記者不斷向警方表示,只是來採訪卻仍不斷遭警方推擠,即便向警方表示有記者證非抗議人士,警方卻嗆「有記者證又怎麼樣」。(突發中心/新北報導)

以下為新頭殼記者林雨佑刊登在新頭殼網站現身說法:

記者立刻把機車停在路邊,並拿起相機拍攝,從一開始拍攝到魏揚等人被抬到路邊,張的車隊順利通過後都還拍攝得相當順利,不過後來當記者拍攝一名學生高舉標語抗議時,卻突然被旁邊警察一把抓住,記者左手連忙高舉掛在胸前的「立法院記者採訪證(可以進去議場的採訪證)」以及這次採訪張志軍、由陸委會所核發的「北部採訪證」,兩證件上面都有記者的大頭照和名字。

記者多次大聲說「我有採訪證」,但卻湧上更多警察拉住記者的手、攝影包和攝影機,警察還大吼「是誰給你採訪證採訪的!」而記者強調只是拍攝不會妨礙警察,「我有採訪證為什麼要擋我?不要拉我相機」,結果一位警察編號17368警察怒嗆「有採訪證又怎樣?又怎樣嘛!」另一位警察更諷刺地說「採訪什麼東西?」,甚至還有警察質疑「誰給你採訪證的?」

記者和警察繼續拉扯,記者大喊「你們不要妨礙我採訪!」而編號17368警察則用更大聲音量回強「你不要妨礙我執行公務!」,並懷疑記者參與抗議行動,直批「採訪證可以阻礙道路嗎?你回答我啊!可以嗎?可以嗎?可以嗎?」即便記者不斷強調「我沒有阻礙道路,只是在一旁拍而已」,並聲明「如果我有違法請拿出蒐證影帶」,但編號17368警察仍認為記者有參與阻擋行動,並繼續怒嗆多次「有採訪證又怎樣?」一陣混亂中,警察用力拉扯記者身體,以致記者手肘撞到一名警察,該警察立刻怒嗆「你用手肘打我,我都有錄到!」


警方嗆「有記者證又怎樣」。翻攝網路


陳威仲遭警方繫上束帶送上警車。孔德廉攝


魏揚被警方繫上束帶。陳建緯攝


625諾福特飯店更多影片流出(上字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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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 Gossiping
作者 focus0918 (凝)
標題 Re: [爆卦] 625諾福特飯店更多影片流出(上字幕)
時間 Fri Jun 27 18:58:59 2014

20140628102426

※ 引述《monbaician (百千)》之銘言:
: 我是民主鬥陣成員,上字幕剪輯完成花了些時間,現在才上傳不好意思
: 在下午四點時賴律師以及三位夥伴要離開時,
: 警方不願意,說:「要離開時必需全部人一起離開。」
: 為了我們的「安全」要「護送」我們搭「專車」離開,
: 不讓我們從正面大門搭自己的車子回去,將責任歸於飯店。
: 後來我們願意七個人全部一起離開,
: 但是警察又持續限制我們的人身自由,警方聲稱的飯店人員持續神隱,
: 我們持續抗議直至七點,他們才願意讓我們離開。
: 其他的不多說了,我們看影片,真相會說話。
: 影片網址:http://ppt.cc/Jcwt

幫高調

請大家多備份

免得又被河蟹

水管已經有人上傳了http://youtu.be/9xkGggPts5A
諾富特飯店事件 – 驅離房客 房客要走卻不給走? – YouTube
來源: 請看完整資訊 「在乎的就是有沒有登記,姑且不論旅館業管理規則,根本上只是個行政規則,連法律都稱不上。」 破門5大爛理由 ◎房內有流動人口須清查身分 該規則來自警政署「流動人口登記辦法」增訂,但該法已於2008年廢止 ◎依「觀光旅館業管理規則」客房內所有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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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愈看愈火

這個政府真可恥


Observers.監票者聯盟網站 Observers.監票者聯盟臉書社團

◎網址:http://www.observers.tw ◎網址:http://ppt.cc/RNbw
 你亂搞,我打爆-立委熱線 (安卓)  發現公僕-您知道誰是您的公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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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選舉政治地圖 割闌尾計畫-可割可棄.利大於弊

 ◎網址:http://ppt.cc/Cyjs ◎網址:http://ppt.cc/wFYi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8.113.89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Gossiping/M.1403866742.A.1E8.html
→ sking:政府真的走的很偏~~將來抗爭只會更激烈~~~~ 06/27 18:59
推 o423939889:幹真的河蟹了 06/27 19:00
噓 diefish5566:破門的是飯店又不是警方 影片造謠還推那麼爽 06/27 19:01
推 onlyhuman: 06/27 19:02
→ westkid:樓上這麼激憤是為什麼?有加班費嗎? 06/27 19:03
推 OtsukaAi:超爛的政府 06/27 19:04
推 EPGo: 06/27 19:04
推 burg:以備份 06/27 19:04
→ sking:重點不是破門是誰~~是’破門’ 06/27 19:05
推 OyAlbert:黨工還在跳針喔 06/27 19:05
推 oscar721:高調 影片內容很扯!一定要看 06/27 19:06
推 eric2099:黨工全面撲火囉 06/27 19:06
推 medy:黨工又護航了 06/27 19:07
推 rasiel0919:高調 06/27 19:08
推 soria:警察不在那裡他們敢撞門嗎?某樓邏輯真差 06/27 19:09
推 slan:警察在現場看人破門 好厲害 06/27 19:09
噓 stickking:上字幕還好,剪接過就沒有意義了 06/27 19:10
推 o423939889:幹還用電波干擾哦 06/27 19:10
推 yamatea:高調 06/27 19:12
推 jane42242002: 06/27 19:13
→ showstar:黨工還在要陳菊負責 頗呵 06/27 19:13


→ henry46277 2014-06-27 19:35:39
高調! 真的太扯了
→ nakashima 2014-06-27 19:57:30
破門的是飯店又不是警方,所以警方看著飯店進行非法行為不勸阻
→ bringdown 2014-06-27 20:41:32
我挺好奇在門外說[我是工作人員,我領人民納稅錢],跟踹門進來的是不是同一個人,是就好玩了,哪位飯店人員,是領人民納稅錢的?
→ shosene 2014-06-27 21:15:56
領人民納稅錢來踹門,好棒棒
推 huzc0606 2014-06-28 00:24:01
國民黨要不要臉啊~真的很垃圾
→ curtis_lin 2014-06-28 09:54:52
公安!

台灣的白色恐怖第一大案:澎湖案(管仁健/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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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12月12日(星期一)早上,在國共內戰下潰敗而遷台的國民黨【中央日報】第四版,與台灣省政府經營的【新生報】第四版,都印著斗大的震撼標 題與驚悚的集體槍決照片:「台灣豈容奸黨潛匿,七匪諜昨伏法。」及「你們逃不掉的,昨續槍決匪諜七名。」副標題則配以:「保安部破獲匪兵運機構,黨羽百餘 人均一網打盡。」及「對叛徒不寬容」等,這是老蔣在台灣施行的白色恐怖首宗,也是牽連人數最多的第一大案,史稱「澎湖案」。

當時中國 有一百萬殘軍與一百萬難民,在一年內先後湧進台灣,原本就地狹人稠的海島怎堪負荷?而在廣州的山東煙台聯中校長張敏之,率二千名流亡師生與濟南一、二、 三、四、五聯中、昌維、海岱等七所學校,以上八校共八千餘名流亡師生追隨投奔,原盼遷台繼續學業,但因入台管制而暫轉澎湖,不意軍方因內戰兵員漸耗,強要 接收這群中學生為兵,送回中國充當砲灰。張校長為維護學生受教權,挺身抗爭,軍方竟以莫須有的「匪諜」入罪,他和一百多名師生被槍決,數千名學生被充軍後 受盡凌虐,另有不知人數、不詳姓名學生被投入海中溺斃。根據報載,張敏之的身分是「中共膠東區執行委員」,犯罪事實則記載:

「張 敏之於民國卅五(1946)年冬,在青島由匪幹周孟英、劉次簫等介紹加入匪黨。初在文化工作研究會工作,並利用新聞記者在聯誼會等名義,從事吸收文化新聞 界人士,參加共匪組織。嗣後於卅六年秋,又奉匪命令,利用訓練難童,及青島自衛隊等機會,從事宣傳共產主義,發展組織升任為共匪東區執委,奉派在煙台聯中 領導匪新民主主義青年團。

隨後他又偕同鄒鑑吸收五個學生,均以流亡學生身份為掩護,散佈謠言、煽動學潮、擾亂治安、破壞政府。其最顯 著的不法行為,為聯中學生自煙台、青島等地流亡上海,轉赴湖南,於卅七年間途經杭州時,張匪敏之、鄒匪鑑、劉匪永祥等,藉端領導全體學生,搗毀杭州車站。 迨本年六月,該校又遷徙廣州,政府乃將所有流亡學生,悉數撥遞駐澎湖之陸軍第卅九師編訓,冀為國家有用之才。

據該匪等,竟不知洗心革 面,仍遵奉匪方命令,潛伏軍中秘密活動,陰謀破壞建軍工作,並分別著手調查部隊主管姓名、裝備情形,及要塞地等,圖為匪徒進攻時內應,達其顛覆政府目的, 王匪光耀又迭將該團在軍中活動情形,向香港匪方報導,經陸軍第卅九師查獲,報由本部派員將該匪犯等扣押解部,除其餘匪徒黨羽,另案辦理外,案經審明合予判 決。」

接著小標題「盲目蠢動、徒然送死」,是由未具名的省保安部發言人正告國人:「匪諜妄想以兵運之方 式,潛入台灣,策反軍隊,但匪黨卻不了解今日在台灣及東南轄區之部隊,不僅同仇敵慨,戰意堅強,且官兵團結,生活安定,均抱有我無匪之決心,即使匪黨兵運 能僥倖滲入,然亦能隨時澈底肅清。因此匪黨兵運不過是盲目蠢動,徒然送死而已,在過去若干部隊中先後亦多破獲,均處極刑,我警告一般匪諜份子,台灣是鋼鐵 的堡壘,你們這套兵運把戲,在此地是無法玩弄的」。隨後話鋒一轉,痛批張校長「竟敢背黨叛國,投機取巧,喪心病狂,實屬萬死不足以贖其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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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在老蔣眼中「萬死不足以贖其辜」,啟動老蔣在台瘋狂殺戮的張敏之校長,1907年生於山東省牟平縣(山東半島最東面臨海的一個小縣),十六歲考取了 當地一流初中先志中學,成為新制第一班學生。當時山東由北洋軍閥統治,國民黨則設立「平民學會」,吸收青年及工人入黨;而平民學會煙台分會就設於先志中 學,由教務主任崔唯吾負責。日後老蔣發動412清黨時,崔唯吾被派為山東省九人清黨小組召集人,張敏之始終跟隨。但卻在二十年後被老蔣誣以「匪諜」罪嫌遇 害,實在是天大的諷刺。

張敏之高中畢業後,因崔唯吾推薦,由山東省黨部保送報考中央黨務學校,成為黨校第一期畢業生。1928年春, 國軍北伐,張敏之組織北伐宣傳隊在山東南部活動,後來擔任「黨義教育訓練班」訓育主任,親自講授三民主義。在班上認識了來自濟寧縣的學員王培五,她當時還 是美以美教會教會辦的德貞女中學生,在自由戀愛下他們成了一對戀人,但王家在山東是望族,張家則貧寒,門不當戶不對,王培五雙親都反對這門親事。而教會學 校的外籍校長與導師,也反對得意門生與張敏之「大兵」交往,他們將老蔣視為南方來的軍閥而已。

為了拆散這對戀人,王培五的父母想替女 兒另找婆家,但媒人卻被女兒趕跑,堅決的態度使得父母想主導婚事的企圖落空。王培五在高二升高三時,由德貞女中轉學至市立濟寧第七中學,然後又考上北京師 範大學英語系預科。而北伐成功後,老蔣為獨攬大權而引發閩變、廣東事變、中原大戰等內戰,令張敏之這樣的黨內青年失望透頂,很多黨工都急於求去,他也在這 時插班考進上海的復旦大學經濟系二年級,這對戀人於是離開山東,分赴南北求學。

1931年夏天,王培五的父親病逝,兩人就在八月回濟 南結婚,婚禮由王母代表主持,隨即又分別南下北上繼續學業。其後三年夫妻一南一北,會面都在寒暑假,如同牛郎織女。當初在黨義教育訓練班,王培五因測驗成 績第一,獲得張敏之頒發《三民主義》與《建國大綱》兩本書。在兩人談論婚嫁時,張敏之就對王培五說:「我很窮,沒有什麼聘禮,當初當獎品的那兩本書,就算 是我的聘禮吧!」而王培五也回說:「我家雖有錢,但也不會帶什麼嫁粧,我自己就是無價的活嫁粧。」王培五後來常向友人開玩笑說:「我嫁給了三民主義。」

張敏之畢業後,國民黨有意延請他再從事黨務,但他不願涉入政治,而擔任濟南第一師範學校訓育主任。他曾向長官明確表示:「我要做教育家,我辦的是教育, 不是黨務;愛國與愛黨是兩碼事。」在他的苦心經營下,沒多久濟南第一師範就成為名校,1937年8月,教育廳提升他為山東省立煙台中學校長。然而不旋踵間 煙台就淪入日軍之手,他被日本通緝,家人跟著他躲藏吃苦,王培五則攜帶一雙幼子顛沛流離,她的母親哭訴:「女兒嫁給窮教員夠苦了,如今女婿又變成地下工作 人員,讓我們受累,上天對我們真是太不公平了!」

1939年初,日軍為打通煙台到青島的鐵路,北上掃蕩,並動用飛機欲血洗萊陽城。張敏之為避免敵機轟炸,傷及無辜學生,乃遷校至牟平山區的青山村。這是他首次帶領學生流亡,共有一千五百餘人當時成立了六聯中,從此展開了漫長的流亡生涯,直至十年後命喪澎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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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牟平兩年,張敏之以其豐沛的人脈及卓越的英語能力,義務教授學生英文,因而六聯中學生的英語程度甚佳,不少學生家長都偷偷地把子弟送到游擊隊控制的六 聯中。1941年5月,共軍許世友部派了兩個縱隊攻打國軍,魯東大多淪入中共掌中。張敏之率學生冒險跋涉從牟平至魯南百餘公里,開始第二次流亡。王培五則 自己帶著老大張磊、老二張彬坐著小驢,姊弟一左一右坐在籃子裡逃離,一路自己照顧自己,卻始終見不著敏之的蹤影。

煙台六聯中撤退到了 魯南臨時省會沂水後,學校三餐因支援軍需而更加捉襟見肘,同學們大多營養不良,唯有煮棗子與紅芋乾充饑。1942年7月,局勢日壞,張敏之奉山東省政府的 西遷命令,率領著千餘名師生再度前往皖北。這次長途行軍,沿途不是被共軍的堅壁清野所阻,就是日軍的層層封鎖相擾,餓死於中途者更是不計其數。到了安徽阜 陽,其他山東學生一批批不斷地投奔,老蔣遂命令教育部將山東省立高中改為國立,張敏之改任國立二十二中教務主任,校長由二十八集團軍總司令李仙洲兼任,但 李仙洲忙於軍務,甚少過問學校事務,所以張敏之才是實際負責人。

1943年夏國軍又節節敗退,國立二十二中奉命再遷陝西。張敏之常年 總是兩套衣服換穿,從未穿過第三套,同事看不過去,送了一套西裝料,但也從來未見他穿過。每天早晨他帶領學生晨操跑步至少四千公尺,沒有假期周未。因為他 認為在戰亂中健康第一,只有跑得動的人,才有生存的機會。師生七千餘人穿的是破舊軍服、自編草鞋、自縫內衣褲,吃的是一日兩餐,每餐一個黑饃,一碗清水煮 菜葉。住土炕道鋪,每人分配的寬度大約四十公分。蒼蠅、蚊蟲、跳蚤、臭蟲充斥。因營養不良,短短兩年有三百餘名同學因肺病、痢疾、瘧疾,疥瘡而喪命。

張敏之從不任用私人,即使妻子王培五是北京師範大學英語系畢業,能以英語講課,但他卻始終不允許妻子教課,只是為了「不能讓別人講閒話」。二戰結束後, 山東通往東西南北的兩大幹線津浦與膠濟鐵路,皆被共軍扒得寸斷,流亡皖北的師生無法返鄉,而山東省教育廳也把他們忘掉了。1947年春,共軍劉伯承部進攻 皖北,張敏之帶領學生第五度流亡。一個半月後到達徐州,又因戰火無法前進了。他知道徐州將爆發大戰,政府有意就地解散學生,在失望之餘,基於責任感,於是 自己護送學生返鄉。

這時省立山東中學已在濟南復校,派了劉澤民當校長;張敏之為了尊重上級於是讓賢。他帶著妻子與六個兒女在上海準備 赴台時,老同學青島市長李先良為了安頓難民,成立了難童學校,邀請張敏之擔任校長。由於學校位於郊區,張敏之便隻身赴任,妻子帶著六個子女在城裡與小職員 合擠一間宿舍。張敏之雖有公務轎車,但他嚴禁家人乘坐,自己也只是公務才用,兒女都不知道爸爸是大官。

一年後華北遭共軍席捲,青島成 為孤城,十萬大軍由軍艦轉運台灣。1948年11月,煙台各中學師生撤退至上海,組成煙台聯合中學。各校長一致表示歡迎張敏之領導,學生絡繹流亡南下,陸 續到達徐州、南京,造成許多社會問題。當時社會上「四大害」的說法,就是指「立法委,國大代,榮譽軍,流亡學」,也可見學潮為患之烈。老蔣擔心首都失控, 強令山東學生遣送湖南,而河南學生遣送江西,均限三天內運離南京。

1949年初,江北已大部淪陷,湖南赤化也是早晚之事。流亡學校地 處湘西,交通不便,張敏之決定遷校貴州省會貴陽市。然而,剛到衡陽又無法西進,此時教育部及山東省流亡政府又遷廣州,不久,南京已淪陷,中央部會撤至廣 州,山東各流亡學生也陸續到達,但已由原在南京的三萬人減為一萬左右。其中除煙台聯中二千餘人,尚包括濟南一、二、三、四、五聯中、海岱、昌維等七所學校 的學生共八千餘名,大家雖知唯一的去處便是台灣。但台灣此時在東南行政長官陳誠嚴格管制下,只有軍人、奉命赴台公幹的人員可被批准赴台。

八位校長拜會在廣州的山東省主席秦德純後,秦主席與教育部長杭立武商量,杭部長表示若往西南或四川、雲南,教育部可照發經費;但到台灣成立一個山東聯合 中學,其他各省勢必援例辦理,政府無法應付。此時,陳誠因公赴廣州,禁不住秦主席的請求勉強同意,但卻附有條件:一是思想動搖者必須除去。二是十七歲以上 高中生應入伍接受軍訓。1949年6月22日,八所聯中師生合計八千子弟,在廣州的黃埔碼頭登上了開往澎湖的濟和輪,但雙方對「軍訓」及「入伍」的看法不 同,也釀成張校長日後被冤殺的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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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翁島是澎湖縣六十四個離島中,最荒涼的孤島之一,舉目所望,寸草不生。1949年6月25日晚上,八千多位山東子弟踏上了這座孤島。這時整個澎湖防衛 司令部也悽慘不堪,中將司令李振清剛在內戰中潰敗,不但全軍覆沒,自己也當了俘擄;好在逃來台灣,靠著老關係又爬了起來。但在這孤島上當個有官沒兵的司 令,唯一能指揮的是韓鳳儀的39師,但也只剩不到五百名士兵。坐在長官公署裡的陳誠只要一個手令,他就連現在的空頭司令都將不保。而韓鳳儀更加憂心忡忡, 司令官好歹還有後台,他卻是西北軍的雜牌部隊出身,李振清如想攬權,自己僅有的五百個兵,恐怕也要乖乖交出來。

所以,八千山東子弟的 到來,讓李韓二人都鬆了口氣。兩人決定要男生一律當兵,這與在廣州的協議不符。軍方與教育部的協議是只要十八歲以上男同學編成「青年軍」,而且是半天軍 訓、半天上課;至於未及齡男女學生,一律進澎防部所設的子弟學校就讀。原本這些師生會投奔澎湖,也是因為李振清是山東人,猜想他看在「老鄉」的分上,多照 顧學生一點,但韓鳳儀警告他經費有限,如果學生太多,兵員就會太少,不利他們的仕途,於是李振清撕毀了協議,把老師裁減三分之二,男同學不分年紀都當了 兵,失業老師有的在澎湖擺地攤,有的加入海軍或遠走台灣。

在刺刀的威嚇下,渴望讀書的學生,全被流放在在內垵、外垵村、牛心灣、騎馬 灣、小池角等,集中關在日軍棄置的山洞裡,蒼蠅、蚊蟲、跳蚤、臭蟲到處都是。岩洞裡沒有寢具,只有稻草為床墊,沒蚊帳也沒蚊香,不少人得了瘧疾、痢疾、傷 寒,甚至送了命。這些流亡學生,大多有良好的身世,在山東老家是家境不錯的人家子女,甚至不少出身地主家庭,在大陸不曾吃過這種苦。他們隨張校長一路流 亡,有的是期待國軍反攻,重整家園;有的則只是怕被共黨清算鬥爭,只為保家族香火而跟隨。

7月13日下午,學生們從擴音器裡聽到集合 的指示,外島的同學也被接到馬公來,八千子弟齊集在司令部大操場上,弄不清楚什麼事,師生私下互相打聽時,四周忽然湧現出大批荷槍的士兵,把操場圍的水洩 不通,目光兇狠地瞪向操場中的學生,上了刺刀的槍隻在陽光下閃閃發光,學生們發覺氣氛不對,無不驚恐萬分,膽小的同學已嚇的哭了出來,肅殺的氣氛讓空氣都 凍僵了,現場鴉雀無聲,人人屏息以待,但都感覺禍事將臨。

韓鳳儀走上司令台,高喊一聲「點名」,台下士兵應聲「是」,高初中生不分年 級,一律重新排隊,膽小的學生甚至嚇的哭了出來。每排隊伍前面來了一個士兵,手中拿著日式步槍,凡身高超過槍的同學都被編入部隊。校長張敏之憤然出列,挑 出一百餘名年幼體弱不合軍方規定的學生,對他們說:「你們跟我回學校去!」李振清氣急了,但不敢對張敏之動粗,竟然離開現場,放任士兵們學生開槍,隨即有 人腿部、手背、臀部中彈,集合場上血流成河,哀嚎尖叫,不絕於耳。

不斷有學生中彈倒地,也有被刺刀刺傷的,在旁的學生只能眼睜睜看著 同學倒下,老師也無法搭救,也只能叫大家冷靜,蹲下來不要走動。士兵原本只挑不會致命的部位下刀,但學生的哭喊與哀號,反而更加振奮了殘忍的士兵。學生哀 嚎的越大聲,他們的笑聲也越大,手中的刺刀揮舞的也越有力。天色漸漸暗了,在槍彈刺刀下,學生放棄了抵抗,只有接受命運的安排,被拆成一組一組被帶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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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強押入伍的山東流亡學生,頭髮被剃,換上軍服,開始接受軍事訓練。澎防部在課表上雖仍有國文,英文,數學等普通學科,但已不見老師上課;取而代之的是 步兵操點、戰鬥十三條等;而軍訓與勞動服務,也取代了體育課及課外活動。學生每天被操的精疲力竭,早就絕了讀書的念頭;但張敏之仍不放棄,將前山東省教育 廳長徐軼千請來澎湖。李振清指定張敏之為新學校的指導員,監督教務工作,但被張敏之婉拒了,他誓志要將不應編兵的學生解救出來。

張敏之不斷寫信給台北的山東高官,斥責軍方違信背義,強逼不符條件的幼年生與女生當兵,要求在台北的山東鄉賢出面制止。這個動作傷了李振清的顏面,於是禁止張敏之對台通信。張敏之卻不妥協,買船票準備去台北, 李振清乾脆先軟禁他一個月。

李韓二人都是西北軍系馮玉祥的舊部,後台靠山是抗日老英雄龐炳勳。兩人在內戰中都曾被俘,陳誠是看龐炳勳的面子,讓他們在澎湖再試試看;但馮玉祥投共之 後,龐炳勳來台也被解除了軍權,陳誠早就對李韓二人無好感,希望他們互相猜忌,等時機成熟再把兩個人一併調走,安插自己人統治澎湖。而韓鳳儀為了想取代李 振清「澎湖王」的位置,竟親自去台北面見陳誠,羅織張敏之為匪諜,也趁機分化李振清與這批山東學生的感情。在陳誠與韓鳳儀各懷鬼胎的合作下,台灣最恐怖的 政治整肅案揭開了序幕。

韓鳳儀有了陳誠這一句:「檢舉匪諜人人有責,你回去就告訴李振清,說是我叫你辦的,你是現任師長,匪諜出在你 的部隊裡,你也脫離不了關係。」李振清自知無法再顧及鄉誼,只能將張敏之與八千學生交給韓鳳儀處理,自己去台北參加陽明山革命實踐研究院受三個月的訓。韓 鳳儀於是找了政治秘書陳復生,羅織了張敏之等一百名師生,嚴刑拷打後送往台北市西寧南路三十八號,就是白色恐怖時期,人人談之色變的台灣省保安司令部。

張敏之等師生在台北被監禁後,澎湖淪入韓鳳儀的恐怖統治,他趁著李振清去台北受訓,命令陳復生、尹殿甲、劉蒼惠等親信政工人員,組成專案小組,大肆逮捕 他們眼中「不聽話」的師生。他們公報私仇,每天拿著自首單恐嚇師生,常常藉口「查匪諜」侵入女生宿舍,翻箱倒篋,或是動手動腳,甚至押到無人的海邊逞其獸 慾,被害者都敢怒不敢言。

被捕師生分別被押往馬公島、漁翁島、桶盤嶼的民宅及廟裡,利用酷刑,套取口供。高一的馬同學,九月底某一天 半夜被叫醒,押到一處民宅,遭到電刑、掌嘴、吊刑、鞭打。對方用電線纏在他的大拇指上,通上電,只要搖一下電話機,電立即跑到身上,身子馬上就彈動萎縮起 來,痛得在地上打滾,「你承不承認張敏之是不是你們的最高領導?」搖頭否認,又遭電擊,一直到點頭才罷手。

另一位巴姓同學被強行灌 水,用刺刀撬開嘴,用水壺往肚子裡灌水,水滿之後,放躺在地面,用大石板壓在肚上,在往上加石頭,壓得大小便都出來了。十四歲的初姓同學,被其他同學咬成 匪諜,被吊起來打,但是只吊一隻腳,感覺眼睛都要凸出來了。一位隋姓同學被打,打斷了三隻扁擔,皮開肉爛,趴在滾燙的石頭上曬幾個鐘頭。曹姓學生受不住嚴 刑拷打,在自白書上簽下自己的名字,承認自己也是潛伏的匪諜。

少數不願招供陷害校長的女同學,被他們帶到海邊,強迫脫光衣服,躺在珊 瑚礁上,全身遭到割傷,曬傷,直到招供為止。遇到嘴硬不配合栽贓校長的學生,他們就使出了最狠一招,在夜黑風高的時辰,用小船載著十幾個學生,兩眼蒙住, 航行至海中央,把學生推下去,活生生的淹死。一個泳技甚佳,又幸運的遇到麻袋有一小破洞,讓他掙脫後僥倖逃游回的學生,事後回憶恐怖的經過:

「我和十幾個學生眼睛被蒙著上船,船到海中央就不走了,學生們被推出船艙,眼罩被取下來,一道強光射過來,抬頭一望,船頭上架著一挺機槍,沿著甲舨一個 接一個的士兵,端著槍瞄向學生。這時,來了一群徒手士兵,兩人架著一個學生,拿出一個麻袋,快速朝學生的頭上套上,套牢後打個死結,立刻朝外一推,噗通一 聲就沉入了水中,沒有掙扎,也沒有呼喊,船上亂成一團,但一個接一個都被裝進了麻袋丟入了大海,短短幾分鐘,一個個年輕的生命就結束了。」

此後在澎湖,學生聞「拋錨」而色變,都乖乖成了大兵。而在台灣,張敏之的恩師崔唯吾,在一個月內約集了二十位山東籍的中央籍民意代表及學者,其中立委五 名,國大代表十三名,台大教授一名及他本人,共同作保電請陳誠放人。另外,他也約集立委三名,國大代表十三名,監察委員一名,前山東省參議會議長,山東省 政府委員及學者專家等二十名,聯名向省保安司令部司令官彭孟緝聯保,希望彭孟緝能放人。陳誠與彭孟緝恐「夜長夢多」,竟在12月11日利用星期天,在馬場 町處決了張敏之等七名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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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敏之被槍決後,妻子王培五帶著六個孩子,被收留在丈夫老同事管東屏位於高雄壽山氣象所的臨時住所。有一天管東屏極為難地透露,他一再被管區警員找去談 話,在白色恐怖時期,「匪諜」就像痳瘋病患般人見人怕,王培五只好帶著六個孩子,投奔一位在火車站做事的學生,沒多久警察又來,只好搬去一家教會。沒想到 他們一家人剛住進去,後面情治機關就不斷「臨檢」,搞得連教會也不堪情治人員的騷擾,拜託這些寡婦孤兒趕緊離開。

王培五有次暫住父親好友家中,第二天一早出去辦事,回來時全家的行李卻已放在門外。她咬緊了牙根,沒掉一滴眼淚,帶著六個子女默默離去。最後靠著神的眷顧,在比高雄更南邊的屏東縣潮州鎮萬丹中學,她找到了一分英文教職,開始了艱困但有尊嚴的生活。

在萬丹中學,王培五是第一位來自中國的英語老師,學校因她特殊的背景,不敢讓她擔任班導師,只准教英文,並派人暗中監視。沒人敢租房子給資料上有登錄 「匪妻」與「匪屬」的這一家人,他們只好住到一間廢棄的茅屋,裡面只容得下一張大床,外圍都是稻田,沒水沒電,煮飯洗衣沐浴如廁都在屋外解決,毒蛇經常蹓 進家裡,連晚上走路也會踩到。六個孩子讀書時,與本省農家子弟一樣都打赤腳。由於長期沒鞋穿,腳都像平板腳般長寬如一,因而長大後女的穿不下高跟鞋,男的 穿不進皮鞋。

王培五由於出身名校、英語流暢,加上教學認真,又有愛心,在萬丹初中很快就成了名師。潮州高中的教導主任,也就是名導演 李安的父親李昇,禮聘她去任教。後來她又轉任善化中學、台南女中,最後北上成為超級明星學校建國中學的英文老師。但無論這一家人在台灣何處落腳,每週日去 教會時,都有不同單位的特務各自跟蹤。長女張磊在學校時,教官多次盤問她的同學,為何要與「匪屬」一同禱告?

張敏之的骨灰罐起初暫放 收費較廉的偏遠寺廟裡,但後來因無力負擔,只好放在長女張磊的學生宿舍置物櫃中,小女孩每天都要面對父親的骨灰好幾次,而當年誣告張敏之為匪諜的煙台一分 校校長趙蘭庭,他的女兒與張磊竟成了同班同學,王培五就以聖經的話語提醒女兒:「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結果兩人成了好友,上一代的恩怨 未曾波及下一代。

張磊因家境關係而讀了公費的護校,畢業後在立法院當護士。有一天因公車誤點而遲到,竟遭應診的「老賊」(學名就是資 深立委)喝斥:「別人可以遲到,你這個『匪屬』不可以。」害她痛苦地跑回屏東向母親哭訴。她事後回憶:「後來替那個老立委打針時,本想扎得重一點,好消心 頭之恨。但想起母親勸我的話,基督徒不可如此,就不敢再有這念頭了。」後來她在屏東基督教醫院任職,最後赴美。1963年5月,王培五任教於台南女中時, 致函當時警備總司令陳大慶,請求解除特工對全家的長期監視與列管,但沒獲得回應,在人事資料上,她始終是「匪妻」,子女也依然是「匪屬」。

在王培五堅定的信仰倚靠下,兒女都奮鬥有成。次女張焱也讀了公費的護校,後來移民加拿大。長子張彬、次子張彪、三子張彤與三女張鑫,全都是台大畢業,赴 美獲博士學位。如今六個子女都在美國各地安居樂業,十三個孫兒全在美國一流的大學畢業或肄業中。見證了聖經上所說:「壓傷的蘆葦,祂不折斷;將殘的燈火, 祂不吹熄,祂憑真實將公理傳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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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3年春天,革命實踐研究院結訓時,老蔣以院長身分召見學員代表,江蘇籍國大代表談明華,因抗戰時在山東曾與張敏之共事,趁機向老蔣「告御狀」。談 話本來每人以五分鐘為限,侍衛以手勢暗示談明華出來,老蔣卻令他回座,詳細聽完後,再令他回去呈上書面報告。老蔣閱後佯作震怒,令總統府參軍張公度調查。 總統府秘書長張群也坦言:「這是人命關天,應給一個交待。」但陳誠的答覆卻是:「要為國家留點顏面。」

此案被擱置兩年,到了1954 年2月,國民大會開會選舉總統副總統時,老蔣推出陳誠為其連任的副手,山東籍國代認為機會來了,乃在大會前夕,由秦德純、裴鳴宇、張敬塘、談明華及張志安 五名國代向大會登記重提此案。要求一.懲辦兇手,二.慰問被害人之家屬,三.解除株連人士之歧視待遇,四.准許被捕充役之學生復學等四項要求。陳誠得到風 聲大驚,緊急約見五位國代警告:「此案不可提,以免影響美援。」只承諾當選後覆審。

陳誠當選副總統後仍兼行政院長,曾去函國防部要求 組織特別法庭覆審,並要求將審理情形詳情具報,但保安司令彭孟緝,此時已是小蔣跟前最獲信任的情治首領,他堅持不開庭懲兇,陳誠也無可奈何。同時陳誠在此 案也有分,白紙黑字批准槍決就是他,因此也不希望翻案。最後只辦了一些小角色,像三十九師師長韓鳳儀調副軍長屆齡退伍,政治部秘書陳復生被捕旋獲釋放,參 謀長劉蒼惠調職。但原司令官李振清則不降反升,調為保安副司令,成為彭孟緝的副手。

1954年六月,原海軍總司令桂永清升任參謀總 長,他曾派軍艦接運過張敏之等八千名師生,很清楚這件案子的來龍去脈,正擬組織特別法庭,卻不知為何忽然「病故」,總長遺缺由彭孟緝接任,此案昭雪更無希 望了。1954年到1970年,長達十六年的時間,經歷兩次總統選舉,但國大代表身價已跌,難以運作。尤其1970年山東老國代追問此案,老蔣的答覆是: 「待復國後再究辦」。五年後老蔣駕崩,到1982年談明華謝世,五個提案人全部過世了,本案也告終結。

1979年台美斷交後的第一 年,小蔣為安撫人心,廣邀海外學者來台,舉行政治大拜拜的「國建會」,張敏之的「匪屬」長子張彬,竟獲邀以「傑出學者」的身分出席。原本想提案伸冤,但因 戒嚴令始終存在,臨時條款限制了平反的可行性,張彬乃失望而回。1989年是張敏之蒙難四十周年,六個子女都在美國事業有成,而這時連小蔣也死了,不會再 有顧忌,決定再接再厲為父親伸冤。但李登輝雖將國防部長交給文人陳履安出任,陳履安卻是陳誠的兒子,要讓兒子追究老子當年犯的錯,的確也是強人所難。

到1992年6月陳履安辭職,部長由另一個文人,也就是時任台大校長的孫震接任。孫震自己就是山東流亡學生,對本案十分明瞭;而副部長王文燮、海巡部司 令王若愚、陸軍總司令李楨林三位二級上將,也都是山東流亡學生。一個部長加九顆星星,大家都以為平反有望了。但時任內政部長的許水德,卻表示不可能。於 公,當時仍未制定相關的法律,平反冤案內政部無法可依。於私,當事人彭孟緝仍健在,陳誠之子陳履安又貴為監察院長,因而本案再度石沉大海。

1999年在張敏之遇難即將五十周年時前,台北傳來了好消息,行政院終於通過了「戒嚴時期不當匪諜與叛亂案補償條例」。而作家柏楊提到,為了籌建紀念所 有政治犯的「綠島垂淚碑」,曾去總統府面見李總統,而他竟主動提起外省人最恐懼的「澎湖案」。他向柏楊透露,其實歷任閣揆與法界首長,包括當時的行政院長 蕭萬長及法務部長廖正豪,都清楚這件案子,但問題牽扯太大,八千人要平反恐怕不易。不過,李總統還是說了:「這麼多師生追隨政府來台,卻遭到如此下場,的 確是極為特殊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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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登輝雖是蔣家欽定的接班人,日後貴為總統,還兼國民黨主席,但在白色恐怖時期,也曾遭遇情治機關的迫害。雖不至於像山東流亡學生那樣悽慘,但他感同身 受,願意主動關心澎湖案,已經難能可貴。「澎湖案」送「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基金會」求償被退件,張敏之的家人此時對政治與司法平反也死了 心,只盼望在歷史上留下紀錄

早在1988年,張敏之的幼子張彤,就結合了山東在台同鄉會,透過《山東文獻》,在台灣廣徵煙台聯中師生 罹難經過的文章,匯集成冊。此項徵文活動,獲得同鄉一致的支持,當時尚未辭世的斐鳴宇、周紹賢、徐承烈等鄉前輩都惠賜了大作。張敏之的學生時任東吳大學校 長楊其銑、政大教授李瞻等諸位先生,也都寫了追悼恩師的文章。裡面收錄了第一手的資料,對整個事件做了有系統的回顧與分析,是一本極具參考價值的文獻,也 令關心此案的我,更加清楚它的來龍去脈。

張敏之的幼子張彤,自幼聰穎,台大畢業服預官役後赴美留學,25歲就獲得史丹福大學電機博 士,為該校最年輕的博士,現任泰安科技公司董事長。1999年夏天,他請資深新聞工作者劉台平、高惠宇二人協助,為澎湖案寫了一本十多萬字的書,希望在 12月11日張敏之殉難五十週年紀念日出版,然而在國內卻因無商業價值,無法找到廠商出版發行。其實這個結果不難想像,因為這八千名學生在當時確曾遭受迫 害,但日後很多人卻又成了高官或將領。出版這一類的書,不只是陳誠、彭孟緝這些人的後代不滿,當年的某些受害者也未見得領情。

這本書 最後落到國民黨經營的正中書局,某些黨工同情張敏之一家人的遭遇,打算印個幾百本庫藏,也不對外發行,讓關心本案者自行留作紀念即可。然而因為隔年就要舉 行總統大選,而宋楚瑜要脫黨參選,黨內氣氛詭譎,原本承諾可協助出版的好心人,也在壓力下被迫放棄,但他卻將本書介紹給了出版界的好友,也就是文經社社長 吳榮斌先生。

吳社長雖是本省人,與本案毫無關聯,但曾在搭計程車時,聽一位山東人的司機提起,讓身為基督徒的他非常同情。因而在接到 這本書的草稿時,不顧業務與行銷人員的反對,堅持要出版本書。但他只有兩個條件,一是本書必須改回第一人稱,就是要以王培五女士的回憶錄形式出版;二是本 書必須以基督徒的立場寫作,也就是尊重張校長夫人愛與寬恕的精神,書名定為《十字架上的校長》。在不到一個月的時間裡,要修改達成這兩項要求,確實不容 易。

然而當時吳社長、張董事長與我在一起禱告後,就秉持著聖經裡利未記提到的「第五十年,你們要當作聖年,在遍地給一切的居民宣告自 由。這年必為你們的禧年,各人要歸自己的產業,各歸本家。」根據猶太法律,土地耕作了六年後的一年(第七年)是安息年,這一年不耕作,讓土地休息。而每七 個安息年之後的一年,即每四十九年之後的一年,就是聖年。在這一年裡,大地都要休耕,奴隸重獲自由,債務一筆勾消。而這年剛巧是張校長殉難五十週年,所以 我們禱告後相信,這是神的美意。無論如何辛苦,都要在12月11日前,讓這本書順利出版。

12月10日(星期五),張校長殉難五十週 年前一天,恰巧就是世界人權日,柏楊先生在中國時報的人間副刊,發表了「沒有終結不了的暴政」,介紹了《十字架上的校長》這本書。12月11日(星期 六),我們在和平東路的靈糧堂舉行追思禮拜,中國時報記者林照真當天先為我們發了特稿,讓教會擠滿了數百人,電視新聞連線播出,晚報與隔日的報紙都是滿版 介紹。在社會各角落的受難學生紛紛投書,報紙也持續刊出。

12月14日,民進黨前立委謝聰敏,他雖是因台獨案繫獄十多年的老政治犯, 但卻非常關心當年山東人的難友。他與同樣關心本案的新黨前立委高惠宇,雖然都落選未能連任,卻依然不分統獨立場協助平反。透過民進黨立委范巽綠出面申請, 我們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兩位民進黨基督徒立委蔡明憲與陳光復,也不分政治立場,到場聲援當年忠貞的國民黨員張敏之。經過媒體的持續關心,「戒嚴時期不當 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基金會」在次年1月25日,又召開了一次董事會,審查通過了上次沒通過的張校長補償案,獲得最高基數六百萬的理賠。

2007年7月11日,澎湖案58週年紀念日,民進黨中常會通過決議文,建請政府於事件發生60周年前,籌建國家紀念碑,並將相關史實納入國史、軍史及 教科書,以彰顯反獨裁專制的人權立國理念。族群事務部楊長鎮主任與高丹華副主任,也在7月13日澎湖案當年的事發地點澎防部操場,舉辦了一場紀念會,由張 彤、山東流亡學生代表陸超、前立委陳光復、謝聰敏、民進黨澎湖縣黨部主委陳慧玲與我,一起為受難者默禱,並在安息號樂聲中海拋鮮花,為這宗台灣最大的白色 恐怖,也是牽連人數最多的第一大案「澎湖案」畫下句點。

在阿扁與教育部忙著拆中正廟的牌匾,希望激化族群對立來催票的當下,回想當初 那些與我一起奮鬥的黨外與民進黨朋友們,還有至今仍在忙著為阿扁、杜正勝擦屁股的族群事務部的黨工們。我真的很想告訴民進黨的支持者,最懷念國民黨統治時 代的人,絕不是那些退伍老兵、也不是那些過氣政客,更不是那些外省權貴,而是我這個單純的基督徒,因為那時候我相信自己真的有朋友,民進黨的朋友。

澎湖案國家紀念碑的興建遙遙無期,中正廟的牌匾卻拆得乾淨俐落,假如民進黨的支持者能要求執政者多建少拆,先建後拆、快建慢拆,台灣才有機會走出仇恨與悲情的桎梏,這樣也才是一個真正新而獨立的國家。

抗議言論自由受限 警消繪圖搞KU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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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新聞中心/綜合報導〕不幸再傳消防員執勤殉職,救災安全及人力調度議題再度引發熱烈討論,而多起意外接連發生,巧合應驗新北市消防局前公共藝術品「火龍」的不祥之說更讓基層人心惶徨,據傳消防單位高階長官為了減輕輿論壓力,發LINE群組訊息要求撤除不當言論並以考績分數作為要脅,畫面流出後引發全國消防員憤憤不平。


基層警消自製圖片消遣高階長官(一)。(圖片取自網路)


基層警消自製圖片消遣高階長官(二)。(圖片取自網路)

「話都他們在講,少數人憑什麼代表全體?」資深警消指出,警察跟消防員其實都很像軍隊,只差在行動沒有受限,封閉的環境內幾乎很少有長官真正體恤基層辛勞,而每當發生重大意外後,基層總是被要求噤聲,但長官的發言卻經常令人差點吐血,像這次張姓消防員不幸殉職,身為長官的竟然第一時間跳出來說他是因為身體不適,實在有夠離譜!

部份對高階長官不滿的消防員,除了截圖向消防單位抗議外,更發揮美工繪圖天份,對外下達相當KUSO的「119封口令」,並將長官照片合成防禦力超強的遊戲卡牌,技能列詳細記載近年事故並註明「完全免責」,大搞創意消遣高階長官,目前正在網路瘋傳。

2014-06-29 20:55

再次感謝民進黨族群事務部為這片土地所付出的心血◎管仁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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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敏之的幼子張彤,自幼聰穎,台大畢業服預官役後赴美留學,二十五歲就獲得史丹福大學電機博士,為該校最年輕的博士,現任泰安科技公司董事長。一九九九年夏天,他請資深新聞工作者劉台平、高惠宇二人協助,為澎湖案寫了一本十多萬字的書,希望在十二月十一日張敏之殉難五十週年紀念日出版,然而在國內卻因無商業價值,無法找到廠商出版發行。其實這個結果不難想像,因為這八千名學生在當時確曾遭受迫害,但日後很多人卻又成了高官或將領。出版這一類的書,不只是陳誠、彭孟緝這些人的後代不滿,當年的某些受害者也未見得領情。

這本書最後落到國民黨經營的正中書局,某些黨工同情張敏之一家人的遭遇,打算印個幾百本庫藏,也不對外發行,讓關心本案者自行留作紀念即可。然而因為隔年就要舉行總統大選,而宋楚瑜要脫黨參選,黨內氣氛詭譎,原本承諾可協助出版的好心人,也在壓力下被迫放棄,但他卻將本書介紹給了出版界的好友,也就是文經社社長吳榮斌先生。

吳社長雖是本省人,與本案毫無關聯,但曾在搭計程車時,聽一位山東人的司機提起,讓身為基督徒的他非常同情。因而在接到這本書的草稿時,不顧業務與行銷人員的反對,堅持要出版本書。但他只有兩個條件,一是本書必須改回第一人稱,就是要以王培五女士的回憶錄形式出版;二是本書必須以基督徒的立場寫作,也就是尊重張校長夫人愛與寬恕的精神,書名定為《十字架上的校長》。在不到一個月的時間裡,要修改達成這兩項要求,確實不容易。

然而當時吳社長、張董事長與我在一起禱告後,就秉持著聖經裡利未記提到的「第五十年,你們要當作聖年,在遍地給一切的居民宣告自由。這年必為你們的禧年,各人要歸自己的產業,各歸本家。」根據猶太法律,土地耕作了六年後的一年(第七年)是安息年,這一年不耕作,讓土地休息。而每七個安息年之後的一年,即每四十九年之後的一年,就是聖年。在這一年裡,大地都要休耕,奴隸重獲自由,債務一筆勾消。而這年剛巧是張校長殉難五十週年,所以我們禱告後相信,這是神的美意。無論如何辛苦,都要在十二月十一日前,讓這本書順利出版。

十二月十日(星期五),張校長殉難五十週年前一天,恰巧就是世界人權日,柏楊先生在《中國時報》的人間副刊,發表了「沒有終結不了的暴政」,介紹了《十字架上的校長》這本書。十二月十一日(星期六),我們在和平東路的靈糧堂舉行追思禮拜,《中國時報》記者林照真當天先為我們發了特稿,讓教會擠滿了數百人,電視新聞連線播出,晚報與隔日的報紙都是滿版介紹。在社會各角落的受難學生紛紛投書,報紙也持續刊出。

十二月十四日,民進黨前立委謝聰敏,他雖是因台獨案繫獄十多年的老政治犯,但卻非常關心當年山東人的難友。他與同樣關心本案的新黨前立委高惠宇,雖然都落選未能連任,卻依然不分統獨立場協助平反。透過民進黨立委范巽綠出面申請,我們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兩位民進黨基督徒立委蔡明憲與陳光復,也不分政治立場,到場聲援當年忠貞的國民黨員張敏之。經過媒體的持續關心,「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基金會」在次年一月二十五日,又召開了一次董事會,審查通過了上次沒通過的張校長補償案,獲得最高基數六百萬的理賠。

二ΟΟ七年七月十一日,澎湖案五十八週年紀念日,民進黨中常會通過決議文,建請政府於事件發生六十周年前,籌建國家紀念碑,並將相關史實納入國史、軍史及教科書,以彰顯反獨裁專制的人權立國理念。族群事務部楊長鎮主任與高丹華副主任,也在七月十三日澎湖案當年的事發地點澎防部操場,舉辦了一場紀念會,由張彤、山東流亡學生代表陸超、前立委陳光復、謝聰敏、民進黨澎湖縣黨部主委陳慧玲與我,一起為受難者默禱,並在安息號樂聲中海拋鮮花,為這宗台灣最大的白色恐怖,也是牽連人數最多的第一大案「澎湖案」畫下句點。

713事件校長遺孀過世 張王培五享年106歲

台灣白色恐佈最大單一事件,也被稱為七三一事件的山東煙台聯合中學師生流亡遭整肅的校長張敏之遺孀張王培五女士,已於6月24日逝世於美國內華達州,享年106歲。圖:翻攝報紙
新頭殼newtalk2014.06.29 李雲深/台北報導

台灣白色恐佈最大單一事件,也被稱為七一三事件的山東煙台聯合中學師生流亡遭整肅的校長張敏之遺孀張王培五女士,已於6月24日逝世於美國內華達州,享年106歲;親友將於7月5日在Rose Hills Memorial Park Whittier, CA 為其舉行追思典禮。

作家王鼎鈞曾說:「國民政府能在台灣立定腳跟,靠兩件大案殺開一條血路:一件是二二八事件懾伏了本省人,另一件是本件山東煙台聯合中學冤案懾伏了外省人。

國共內戰後,國民黨敗退來台,張敏之校長從山東一路帶領8千位山東煙台聯合中學師生逃難到澎湖,卻因軍隊內部派系鬥爭,軍方以逮捕匪諜名義,逮捕、拘禁許多人並加以秘密審判,並有二百多名學生被裝入麻布袋丟海,相關的莫名失蹤者近三百多人。事發後,校長張敏之、鄒鑑和五名學生劉永祥、譚茂基、明同樂、張世能、王光耀以「匪諜」罪名被押到台北馬場町槍決,另有2名學生王子彝、尹廣居死於獄中。

張王培五是張敏之校長遺孀,發生此一巨變之後,她帶著六位子女,她含悲忍辱培育6名子女長大成人。並發生一段插曲,到當年誣陷者的女兒和自己女兒成了同班同學。王培五告訴女兒︰「愛妳的仇敵」,結果2個女孩成了好友,王培五還為此慶幸︰「上一代恩怨未波及下一代」。

王培五最小的兒子張彤,在父親被槍決時僅3歲,他希望為父親平反,並為澎湖七一三事件立碑紀念,前後奔走超過20年,扁政府中央順利通過撥款、設计、覓地,惜因時任澎湖縣長因政黨立場抵制,未及能於校長遺孀王培五女士百齡大壽前落成。一直到2011年7月13日,才在事件62周年時,於澎湖馬公觀音亭七三一紀念公園完成立碑

文史工作者管仁健表示,「今晨閱報得此訃聞,培五夫人安息主懷,享壽一百零六歲。謹此向張大哥及全體家屬慰問,更要向一生艱難,在獨裁者白色恐怖陰影下勇敢活過來的夫人致最高敬意。」

管仁健說,張夫人驚人的高壽成為一種象徵,追求自由的艱韌生命,足以見證獨裁政權的不義與毁滅,更足以見證在獨裁巨塔的廢墟上,民主終能一磚一瓦地建立起來。「在這個意義上,我要恭喜夫人完成豐美滿溢的生命!」

林飛帆窗台燭光追思陳文成 柯文哲:轉型正義非報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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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飛帆窗台燭光追思陳文成 柯文哲:轉型正義非報復
柯文哲今晚出席「陳文成博士殉難33周年」追思晚會,右為陳文成二姐陳寶月董事長。(黃謙賢攝影)

台北市長參選人柯文哲今晚出席「陳文成博士殉難33周年」追思晚會時表示,設立「陳文成紀念廣場」,是要讓大家知道,台灣的民主自由不是天上掉下來的,而轉型正義的真正目的,不是要報復,是要告訴大家,今天所有這一切,都是得來不易,大家更要珍惜,努力維持下去。

7 月2日,是陳文成博士殉難33周年,今晚,台大學生會、台大研究生協會及陳文成博士紀念基金會,在陳文成當年遇害現場舉辦追思紀念晚會,並舉行臉書打卡活 動,邀請大家一起在「陳文成紀念廣場」上打卡。晚會由台大研協會會長周芷萱主持,陳文成二姐、陳文成博士紀念基金會董事長陳寶月、董事張富美、楊維哲、洪 三雄、吳靜慧、台大教授周婉窈、蔡丁貴、政治受難者蔡焜霖、陳欽生、詩人李敏勇及代表台大校長出席的學務長陳聰富等人,均出席晚會,和現場民眾一起默哀、 獻花。

接著由陳文成二姐介紹和他弟弟個性一樣「有話直說」的柯文哲上台致詞。柯文哲表示,今天在座 很多都是年輕的同學,陳文成事件是1981年7月2日晚上發生的,當年他醫學系大二升三年級,是在新竹家裡看報紙知道這事的。他在1979年進台大,12 月發生了美麗島事件,在美國的很多台灣留學生上街抗議,但大部份都戴著紙面具和頭套,只有少部份像陳文成,聽說就是沒有戴頭套,被派駐在美國的校園「抓耙 仔」照相,傳回台灣來,接下來發生什麼事,大家都知道。

自由民主不是天上掉下來 珍惜得來不易的一切

柯 文哲強調,對很多人來講,我們今天談的一些歷史事件,好像滿遙遠的,但對他這個1959出生的人而言,「我們是真的走過那一段」,有經過台灣的白色恐怖時 代。而陳文成事件後,海外的「黑名單」一大堆,他去年到美國FAPA巡迴演講時,當時有很多人是因為黑名單回不來,他們每次聚會時都會唱「黃昏的故鄉」, 然後就哭成一團……

柯文哲感性的說,今晚,我們在此舉辦「陳文成紀念廣場」設立活動,真正的目的是要讓大家知道,台灣的民主自由不是天上掉下來的,是很多人流血流汗,甚至犧牲生命才得到的,因此,希望現在活在台灣島上的人,能夠珍惜這得來不易的民主自由,好好的再維持下去。

柯 文哲透露,在1986年台大醫學系畢業時,他的一些同學穿著寫有「普選」二個字的汗衫,站在傅鐘前,結果,二個大過,二個小過,本來要被退學的,後來是醫 學院的老師特別去說情,才保住。你們很難想像,今天你們可以有代聯會主席的普選,那是以前所沒有的,連代聯會主席的普選,都是多少個大過去換來的。

林飛帆:在窗台點一盞燭光 一起紀念陳文成

柯 文哲特別提到去年北韓金正日逝世時,大家在電視上看到北韓民眾「哭得很不正常的樣子」,不知大家感覺為何,他看了是滿尶尬的,因為他記得當年老蔣死的時 候,我們也是這樣,還要披麻戴孝,跪在路邊,擺神案拜拜。今天他講這些,最主要的重點是,轉型正義的真正目的,不是要報復,只是要讓大家知道,今天所有這 一切,都是得來不易,所以大家更要珍惜,努力的維持。

而每年都出席、今年人在台南、趕不及回台北參加紀念晚會的前研協會長林飛帆,則在臉書發文追思,希望晚會順利。他說,台大校務會議原則性通過學生會和研究生協會的提案,決議將廣場命名為陳文成紀念廣場,雖然是個名義上的命名,沒有正式立碑,但也算是個進步了。

記得當時他在當研協會長的時候,為了立碑跟校史記錄的事,在校務會議上跟校方爭執,當年他們做不到的事,現在學弟妹接下來了,至少有個進展,還蠻開心的。今晚他邀請大家,「除了到現場外,請在窗台點起一盞燭光,一起紀念陳文成」。

陳文成二姐致詞時,特別提到當年林飛帆擔任會長時,也是在同樣的地點舉辦追思會,她感謝歷屆學生會長,帶動台大師生了解陳文成事件及台灣的歷史,不離不棄的陪伴家屬。


(為陳文成默哀一分鐘,左起為柯文哲,陳文成二姐陳寶月,陳文成基金會董事張富美及楊維哲/黃謙賢攝)

(陳文成博士殉難33周年,點蠟燭追思/黃謙賢攝)

(台大學生會自行設立陳文成紀念廣場,舉辦揭碑儀式/黃謙賢攝)

(陳文成紀念廣場/黃謙賢攝)

(民眾獻花/黃謙賢攝)

(台大前研協會會長林欣曄演出/右/黃謙賢攝)

(台大學生洪崇晏/黃謙賢攝)

(台大畢業生,臺佐維新執行長林于倫/著黑衣者/黃謙賢攝)

(台大教授蔡丁貴/黃謙賢攝)

記者林冠妙/台北報導  2014-07-02 2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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